Nalalala7:
其实我挺反对你的想法的,男人要面子,房产上需要他的名字加上,我能理解,但是,我不知道你清不清楚法律条文,婚前任何一方购买的房子,除非是全款,只要是涉及在婚后一起还贷的,那么贷款金额是夫妻共有的,加不加上男人的名字不是特别重要吧?再来你说,婚后过不下去,大不了离婚,有了孩子,即使一地鸡毛也会强忍的,为什么不能在这个可能会发生的问题上在未发生的时候彻底隔绝?女人有多少个青春可以去赌一个未知数?双方最好摊开来讲,消除掉这些潜在的隐患,否则,婚后也会是一地鸡毛。最后,楼主,女人,真的有时候需要强势一点,不可以把所有的主动权都让出去啊。
查看原文我之前确实了解过这些法律条款才有一些想法的,我从来没想过让他吃亏或者怎样,稍微懂一点现在新婚姻法的人都不会是他这样,我不知道是他太有心机还是他家人太有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