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溏心风暴会发生在我们家。在今天之前我们都是打算私了的,毕竟对簿公堂真是劳气伤财。可惜敌不过别人的厚脸皮20年前出了6000元,然后一家三口就理所当然地住了20年,10年前外婆走了后还把外公也逼走了,我外公自己租了个平房(其实是危房)来住,这么多年没有赡养过外公不说,我外公连同他两个姐姐还一直补贴他们一家,供他儿子读高中读大学,他老婆中风还轮流去照顾。几年前他们买的经适房还是几家人借钱给他们买的。没有期望你买房给父母,为何连父母的养老钱都不放过?!
这位朋友我已回复过你多次,你反复说什么女儿不应争娘家的家产,还说什么两女儿冲在前面去争,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否对方的人,因此一而再无视我的回复,起劲抹黑。不管是不是,最后一次回复你,先勿论女儿有没有权去分(法律赋予子女平等拥有继承权,你公然指责就是藐视法律),在这个事件中,是我外公提出要卖房治病我舅拒绝,由于情况复杂加上外公行动不便,于是委托两女儿去沟通处理,而并不是如你说的女儿冲在前面争娘家房产,你不要随意带节奏混淆重点。当然这个时候你又会说如不是要争就应好好劝和巴拉巴拉(难道她们不知道劝吗?能劝和会闹到这个地步?而不参与袖手旁观问题就会自动解决?尽快解决事情重新生活才是解决之道吧?)...你这种无止境的抬杠真是没有意思。如你真是一个局外人,请你理性客观一点,不是一味容忍退让,就能解决问题。如果你要继续固执己见,吹嘘无条件的男尊女卑,那也没办法,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细水不长流:你嫁人了,自己没本事,买不起房,又不敢问老公要,不敢找婆家要,只敢占娘家便宜,争娘家房产,这才是SB。聪明的女人,是宁愿自己吃亏,也要娘家人过得安宁。至少,不因自己而争吵不宁。宁愿在婆家多争一点,也不要跟娘家要多一点。 查看原文这个口口声声福报的清朝人,真系好搞笑!!!讲既野简直系度偷换概念!芳村果间都唔收你!
说一句实际的,既然事情去到这个阶段。假如你外公懂得林,应该立刻去公证处立下遗嘱,把自己的50%平分两个女儿。将来百年归老后,你舅舅只能得1/6,其余的5/6将平分两个女儿。家阵乜年代?还要留给儿子?对于白眼狼压根不用客气。遗嘱系关键,将来你舅舅吵到拆天都没用。千万别想着可以和平解决,既然儿子系这样的人,把财产留给女儿才是正道。
细水不长流:一楼的图片里面,他舅舅说了,还没到山穷水尽的一步,然后,他也在搬迁。说明,他也是同意把房子卖掉,只是有些他要的条件(楼主没说是什么条件,我们外人也不知道),还没谈好,或没满足到他。才造成这样的局面。 查看原文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再来卖房,再来筹钱吗?你是不知道现在的医院,迟一分钟交押金也不会给你做手术的。然后他为什么搬迁,是被我外公赶走的,而并不是因为他想卖。至于条件,除了表示不想卖,我舅没有正面回复过他的条件,只是说不能按现在的楼价来分。
细水不长流:对于娘家,不同的人,不同的经历,可能会有不同的态度,不同的选择,凡事,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要心存感恩,能帮就帮,不能帮或帮不了,则不帮,但是,作为女儿,还是尽量不要去沾娘家的便宜。更不要因为自己的做法,或为了自己的私利,让娘家的人更加不安宁。或许,这就是楼主这个帖子,能给妈网户带来的一些启发。查看原文这位朋友我已回复过你多次,你反复说什么女儿不应争娘家的家产,还说什么两女儿冲在前面去争,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否对方的人,因此一而再无视我的回复,起劲抹黑。不管是不是,最后一次回复你,先勿论女儿有没有权去分(法律赋予子女平等拥有继承权,你公然指责就是藐视法律),在这个事件中,是我外公提出要卖房治病我舅拒绝,由于情况复杂加上外公行动不便,于是委托两女儿去沟通处理,而并不是如你说的女儿冲在前面争娘家房产,你不要随意带节奏混淆重点。当然这个时候你又会说如不是要争就应好好劝和巴拉巴拉(难道她们不知道劝吗?能劝和会闹到这个地步?而不参与袖手旁观问题就会自动解决?尽快解决事情重新生活才是解决之道吧?)...你这种无止境的抬杠真是没有意思。如你真是一个局外人,请你理性客观一点,不是一味容忍退让,就能解决问题。如果你要继续固执己见,吹嘘无条件的男尊女卑,那也没办法,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唉,清官难断家务事,只是看了开头92年13000买的,98年你舅舅夫妻俩补了6000来买房产证,加上你舅舅家还有一个中过风的舅妈要照顾,虽然他们俩过往种种所作所为是令人恨之入骨,但是你们要记住,房子他真的出了三分之一的钱呢,98年能掏出6000块钱也是很牛了,我记得98年我爸工资一年才几百,6000除了生活的话得存几年才能存到呢。所以吧房子要卖,钱分三分之一给他们,不过分,分的时候你们写个字据,倘若今后外公需要用钱治病,需要外公三个子女分摊的话他一毛钱不能少,否则就不给他分三分之一,这字据还得去公证处公正好,这样以后外公需要治病不够钱你妈和姨妈就不会在金钱上那么大压力,起码多个人分担下,至于照顾老人家就算了吧,你们想想他也有老婆需要照顾,心里就平衡多了。你外公也那么大年纪了,没必要再操心这些
细水不长流:按客家女人的做法,两个女儿,不跟弟弟(哥哥)争房产,而是去争老人抚养,这才是大聪明。能做到这点,什么事都没有了。如果是在城市,买个小公寓给父亲,如果是在乡下,给老人建个一层或两层的小房子,都不会超过30万,两女儿,一人也就15万。你们自己买的,产权是你们的了,以后老人走了,房子还是你的,卖掉,或者还能赚点钱。所以,这样做,才是大聪明的做法,争小利,伤亲情,是最笨的做法。法律支持你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在中国,有时,情与理,往往比法律更重要。查看原文😂😂😂这位朋友,在广州30万买不到公寓吧!更买不到住宅!
整个事件中最受伤的是楼主的外公,老人一辈子事业有成,儿女双全,没想到晚年时却身居危房,为了养老活命还得跟唯一的儿子对薄公堂,想想真是悲哀😂😂😂 建议楼主咨询律师,看怎么做才是最能保障外公权益的,再去决定。再次感叹人心怎么可以如此险恶,做为儿子,你自己没把自己的人生过好,却让一个90岁的老人来承担后果,他不会良心不安吗?不会担心死后无脸见先人吗?
我觉得吧,楼主是来寻求解决的,大家一起出出主意就系了。一万个人有一万个观点。我就说说我的意见吧,外公90了,而且身体非常不好。外公心冷不想留房子给儿子要卖,但现在卖不了。就这个事情建议外公立个遗嘱并公证,将自己的份额按赡养自己的比例分配,待百年后再让下一辈去解决这个恩怨吧。毕竟老人家年纪大身体不好,现在就不要折腾了。纯粹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身边也发生过类似的事,而且复杂多了。最后老人家在诉讼的路上车祸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