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舅舅和舅妈没有结婚就能看出来,舅舅脑子是清醒的,不结婚就是为了防着财产问题。
对于中国乃至东亚家庭来说,得让父母失望到什么程度,才能干脆不让子女继承财产呢?我
个人觉得,这个女儿恐怕对父亲太不关注,也不在意了。
说到底,财产是父亲的,他有权自主支配,无论是赠与还是继承,并不需要必须有血缘关系。想得到也是要付出的,想要继续父亲的房产,但平时却不对父亲尽孝,那也就不能怪父亲不保留女儿的遗嘱份额了。
本来对子女的爱是天生的,略有表现就可以让父亲深受感动,都已经赢在起跑线上,毫无表现,那也只能最后得不到遗产,无能狂怒了。
人生就是这样,哪能不付出就得到全部,不愿承担对父亲嘘寒问暖,面面俱到,就得承担一无所得的风险。想要继承老人财产,就应该要照顾有加,多多陪伴,最后这个结果,也还算蛮公平的呀。
无论是赠与还是继承,并不是一定要血亲的。按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