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的人故意做错事,一件可以开除她的事,如何处理呢?
539044谈天说地
[ 本帖最后由 wphrain 于 2008-10-25 13:40 编辑 ]
20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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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
第四条 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除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开除或除名者外。
一定要有很充分的理由,而且由当事人书面承认。
第四条 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除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开除或除名者外。
一定要有很充分的理由,而且由当事人书面承认。
2008/10/24回复
WQINTCM:
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四条 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除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开除或除名者外。 一定要有很充分的理由,而且由当事人书面承认。
查看原文很专业啊!

2008/10/24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