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
新闻播报:“今日凌晨警官胡永滨途经兰新路时遭到不明身份的歹徒袭击,身中四弹身亡,警方怀疑这次枪击袭警事件与一年前西町大爆炸案件有关,目前正在调查中……”
镜头切过,电视中浑身血迹的滨仔看上去安详而宁静。
Linda手中的咖啡杯掉在地板上摔得粉碎,她转身跑了出去。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
三年后。
一位算命的阿婆坐在街边。
她面前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偶开天眼见红尘,方知身是眼中人。”
我走到她身边。
“小姐,要算命么?”她费力的抬起混浊的眼睛说,“算算吧,很准的!”
我坐在她面前的小凳上。
“问什么?姻缘,事业,财运……”阿婆说了一大串。
“寻人。”我说。
“哦。”阿婆说,她掏出一张粗糙的纸说:“把他的名字和生辰写上。”
我接过纸,犹豫了一会,只写了一个“魏”字交给她。
她看了看,又递过来说:“把你的也写上。”
我写好了交还给她。
她闭上眼,想了很久,慢慢睁开眼说:“你可以见到他。”
我开心的笑着说:“谢谢!”
“不过……”她顿了顿说,“你见没见过血光?”
“见过。”我答。
血光,我见了无数次。
“那……你们只能再见一面!”阿婆又闭上眼睛。
“为什么?”我的笑容凝固住,角度很不自然。
“他名字里占鬼气,来路也不明。你们本是孽缘,三世一轮回,三生见一面,可是错走奈何桥,他今次追着你来了人间。你见了血光,便破了咒……可惜可惜,你们就只有再见一面的机缘了。” 阿婆狡黠的望着我,昏黄的眼睛闪着莫名其妙的光芒。“不信你想一想,你们经历的事情,是不是他扰了你,你扰了他呢?”
……
“喂?小姐,你还没给钱哩!”
我缓缓站起,没理会她的呼喊,扭身离去。
谁扰了谁没关系,生生死死没关系,只见一面也没关系。
只要,只要让我再见到他,让他清清楚楚的站在我面前,让他再爱我一次。
一次就够。
六年后。
在一个很热门的电视采访中,我看到元燮。
此时,他已经是某个知名企业的管理者之一。
“元先生,你知不知道,在今年我们组织的‘女性最想嫁的十位单身汉’的评选中,你荣膺榜首呢!”漂亮的女主持瞟着元燮笑着说。
“那是大家的错爱了。”元燮说。
“能不能透露一下呢?为什么黄金年华都没考虑要结婚,甚至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女主持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呵呵,缘分不够吧!”元燮淡淡地笑了笑。
“传言说元先生一直有一位心怡女子,你每年都会送玫瑰去向她求婚,这是真的吗?”女主持很会提问,不动声色的就问到关键。
“是真的。”元燮说。
“她肯定是个绝色美人,不然怎么会让元先生这么痴情!”女主持对他的回答很满意。
“她的确很美,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元燮的目光很温柔。
“那她一直没有同意吗?”女主持问,“这么优秀的男士她都不动心?”
“是啊!”元燮有些落寞。
“还有人说,那个女子和黑社会关系不浅,你甚至因此受到过死亡威胁,这是你们不能结合的真正原因吗?”为了收视率,女主持孤注一掷。
“不是,”元燮皱着眉说,“她在等另外一个人。”
“哦?好像恋情很复杂啊。”女主持兴奋起来。
元燮没有看她,他对着摄像机说:“那个人……如果还活着,就快点回来!你知不知道,你这辈子最大的罪,就是爱上她,然后再离开她!”
我关上电视,仰躺在沙发上。
一滴眼泪顺着脸颊以完美的曲线滑落。
如风,听见了么?
你犯了罪,快回来偿。
七年后。
男人可以不娶,女人不能不嫁。
阿瞳结婚了。
她新婚前夜,来到了我和如风的家。
门铃响起,我接起对视机。
“进来吧。”我说。
“不用了,”阿瞳说,“我来告诉你件事。”
她还是那么的灵气逼人,只不过,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失色很多。
“什么事。”我问。
“明天……我结婚。”阿瞳说,她的语气不像是告诉我喜事,而像通知我丧事。
“恭喜你。”我说。
“我走了。”阿瞳挂上话筒。
从黑白色的屏幕上我看见她渐渐走远,那小小的身影在我心里留下了不灭的痕迹,我期望她能彻底走出这里,走出我和如风夭折的爱情,走出她本不该经历的被蛊惑的命运。
然而,阿瞳停了下来。
她蹲在路灯下面,放声大哭,肩膀一耸一耸,形成古怪的节奏。
忘不了的,原来还是忘不了。
贴小说:弟弟,再爱我一次。
373656谈天说地
全部回帖
九年后。
在街边,我又遇到那个算命的阿婆。她更加的老了,眼睛已经睁不开。
她面前坐着一个穿红衣的少女,那个少女很紧张的听着她细细诉说命数。
“你见没见过血光?”阿婆说。
“血光?”女孩使劲回忆,的确,像我这样经常目睹生死的人太少太少了,“啊!有!我前日切了手指!流了很多血呢……”
“你们只能再见一面。”阿婆没等她说完就开口道:“你们本是孽缘,三世一轮回,三生见一面,可是错走奈何桥,他今次追着你来了人间。你见了血光,便破了咒,可惜可惜,你们就只有再见一面的机缘了。
这一段话,她说得无比流利。
“怎么……怎么会这样?”红衣少女顿时脸色苍白。
她沮丧的付了钱,走的时候踉踉跄跄,还不小心撞到了我。
“小姐,要算命么?”阿婆迷着眼对我说,她并没有认出我,“算算吧,很准的!”
我走到她身边,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倒在写着“偶开天眼见红尘,方知身是眼中人”的那张纸上。
她的眼睛奇迹般的瞪圆,和刚才毫无生气的样子判若两人。
“谢谢啊,谢谢!”她紧紧抓着钞票说,“小姐,你一定好命!我一眼就看得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钱,果真能买命。
十年后。
时间就这么的慢慢走过,日月星辰变了光年,街边市角变了颜色,人来人往变了嘴脸。
唯一不变的,是我的守候。
岁月疼惜我的美貌,它没在我身上留下丝毫痕迹,我仍如同别去如风的那晚,眉点黛色,唇若朱砂。只是,那一缕已经长及脚踝的青丝无意中透露了我的年纪。
当年的爱恨情仇早已被人们淡忘,现在的辖区没人再知道魏如风是谁。
曾经辉煌如夜晚的第二轮明月的东歌已经破败不堪,如今是阿九的天下。
阿九做得很好,凡是有人气的地方就有阿九的股份,最出名的是他经营的牛丸店,竟然连锁了上百家。
阿九不遗余力的与程豪作对,比程豪更快,更狠,更凌厉。
他不只要程豪败,还要程豪惨败,败到没命。
始于东歌,终于东歌。
东歌的招牌被摇摇晃晃的卸下那天,程豪来到了我这里。
我披散着头发,穿着已经破烂的如风的衣服站在窗前,模样大概像一只艳鬼。
程豪就这么望了我很久,我也就这么站了很久。
“走吧。”程豪对司机说。
“老大,你不进去看一眼吗?”司机说。“以后就难见到了。”
“不了,”程豪说,“明天,我带她一起走。”
我笑着看着程豪的车缓缓驶向远处,笑容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美丽而绝望……
那年,我32岁,魏如风……如果活着,31岁。
在街边,我又遇到那个算命的阿婆。她更加的老了,眼睛已经睁不开。
她面前坐着一个穿红衣的少女,那个少女很紧张的听着她细细诉说命数。
“你见没见过血光?”阿婆说。
“血光?”女孩使劲回忆,的确,像我这样经常目睹生死的人太少太少了,“啊!有!我前日切了手指!流了很多血呢……”
“你们只能再见一面。”阿婆没等她说完就开口道:“你们本是孽缘,三世一轮回,三生见一面,可是错走奈何桥,他今次追着你来了人间。你见了血光,便破了咒,可惜可惜,你们就只有再见一面的机缘了。
这一段话,她说得无比流利。
“怎么……怎么会这样?”红衣少女顿时脸色苍白。
她沮丧的付了钱,走的时候踉踉跄跄,还不小心撞到了我。
“小姐,要算命么?”阿婆迷着眼对我说,她并没有认出我,“算算吧,很准的!”
我走到她身边,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倒在写着“偶开天眼见红尘,方知身是眼中人”的那张纸上。
她的眼睛奇迹般的瞪圆,和刚才毫无生气的样子判若两人。
“谢谢啊,谢谢!”她紧紧抓着钞票说,“小姐,你一定好命!我一眼就看得出!”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钱,果真能买命。
十年后。
时间就这么的慢慢走过,日月星辰变了光年,街边市角变了颜色,人来人往变了嘴脸。
唯一不变的,是我的守候。
岁月疼惜我的美貌,它没在我身上留下丝毫痕迹,我仍如同别去如风的那晚,眉点黛色,唇若朱砂。只是,那一缕已经长及脚踝的青丝无意中透露了我的年纪。
当年的爱恨情仇早已被人们淡忘,现在的辖区没人再知道魏如风是谁。
曾经辉煌如夜晚的第二轮明月的东歌已经破败不堪,如今是阿九的天下。
阿九做得很好,凡是有人气的地方就有阿九的股份,最出名的是他经营的牛丸店,竟然连锁了上百家。
阿九不遗余力的与程豪作对,比程豪更快,更狠,更凌厉。
他不只要程豪败,还要程豪惨败,败到没命。
始于东歌,终于东歌。
东歌的招牌被摇摇晃晃的卸下那天,程豪来到了我这里。
我披散着头发,穿着已经破烂的如风的衣服站在窗前,模样大概像一只艳鬼。
程豪就这么望了我很久,我也就这么站了很久。
“走吧。”程豪对司机说。
“老大,你不进去看一眼吗?”司机说。“以后就难见到了。”
“不了,”程豪说,“明天,我带她一起走。”
我笑着看着程豪的车缓缓驶向远处,笑容是他最喜欢的那种。
美丽而绝望……
那年,我32岁,魏如风……如果活着,3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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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死亡很近,回忆很远(2)
我给元燮打了电话,他的声音低沉,情绪相当不好。
我想还是由我到警署来处理这件事比较妥当,毕竟元燮顶着耀眼的光环,容易让报纸连篇累牍的编小说。而无论是魏如风还是夏如画,我都不想看到他们的名字成为别人的谈资。
说来好笑,和这位顶顶有名的商界精英结识,还是因为在娱乐场的那次偶然的“四人约会”。
那天从遇见,到离开,几乎都是我和元燮在说话,而我们明明才刚刚认识而已。
看着他们慢慢消失的在黑暗的尽头,我很不甘心,我想元燮应该也一样。
“别看了,影子都没啦。”元燮笑着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你不是也在看。”我却实在笑不出来。
“呐,我习惯了啊。”
“他们就是这样,最最自私了。”
“我同意。”
“都不担心一下,好歹说声再见啊……如果我哭着追过去喊,那他不是很没面子!”
“你要是那样子的话,如风今天就不会和你一起出来了吧?”
“呵呵,还是你想得开啊。”
“我只是不想做让她讨厌的事,何况,她根本不会为我停下……”
“怎么那么肯定,她没有如风狠心的。”
“你不了解她而已,我刚刚又表白失败一次。”
“诶?在摩天轮上?”
“对。”
我伸出手,正经的说:“握手吧,我也刚刚失败,在那上面。”
他惊讶的看了看我,然后哈哈大笑。
“苏瞳,为了我们共同的失恋,一起去庆祝一下吧!”
我打个响指,欣然应允。
于是我们一起转身,往与那两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生活多少会有点宿命的提示,总之,他们消失在黑暗里,而我们走在了灯光下。
不过那个时候,我不会想到,多年之后,依旧是我们看着他们的背影为之送行。只是这一次,竟然是阴阳两界了。
最终我们默契的让他们合葬。如风尸骨无存,灰飞烟灭,但如画死的时候穿着如风的衬衫,也就勉强算的上有衣冠冢。墓地是我和元燮一起选的,风水先生看过,并非什么上风上水、泽被后世的宝地,但他说这两人有孽缘,唯独这里适合。
下葬那天只有我们两个人,牧师念完“我们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尘归尘,土归土。”的时候,我抑制不住哭了出来。
元燮准备了大束的白玫瑰,他亲自掩土、立碑。碑铭也是他描的,那小心深情的样子,不像是给亡人绘字,倒像是给情人画眉。
一直待到傍晚,元燮都不肯离去,他孤独的身影让我格外心酸。
“走吧。”我对默默蹲在墓前的元燮说。
“好。”
元燮收拾好笔墨,红着眼圈站了起来。
我拍了拍他,说:“我想去她那里收拾一下遗物。毕竟他们的东西,没有亲人经管。”
“警察已经从那屋子里撤走了?”元燮问。
“走了,他们从她那里能得来什么。”
“有没有透露点案情?或者说没说什么时候能破案?”
“没有,我看那意思,到是根本没打算细究。可能是上面什么有势力的人压了下来。你也知道,程豪他们错综复杂,对警方来说,死了反倒省心。”
“哈!那如画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就是因为魏如风混过黑帮,如画就得死于非命?”元燮恼怒的说。
“他们本来就是命运相联,如风死了之后,这十年来夏如画和死了有什么区别?”我毫不嘴软的还了回去。
元燮愣了愣,我也愣了愣。
之后我们尴尬的相视而笑。
到如今,故人已安息,我们竟然还拼命的维护自己的心上人。
“一起去吧,我载你!”眨眼间,他又变成了那个很有风度的男人。
我给元燮打了电话,他的声音低沉,情绪相当不好。
我想还是由我到警署来处理这件事比较妥当,毕竟元燮顶着耀眼的光环,容易让报纸连篇累牍的编小说。而无论是魏如风还是夏如画,我都不想看到他们的名字成为别人的谈资。
说来好笑,和这位顶顶有名的商界精英结识,还是因为在娱乐场的那次偶然的“四人约会”。
那天从遇见,到离开,几乎都是我和元燮在说话,而我们明明才刚刚认识而已。
看着他们慢慢消失的在黑暗的尽头,我很不甘心,我想元燮应该也一样。
“别看了,影子都没啦。”元燮笑着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你不是也在看。”我却实在笑不出来。
“呐,我习惯了啊。”
“他们就是这样,最最自私了。”
“我同意。”
“都不担心一下,好歹说声再见啊……如果我哭着追过去喊,那他不是很没面子!”
“你要是那样子的话,如风今天就不会和你一起出来了吧?”
“呵呵,还是你想得开啊。”
“我只是不想做让她讨厌的事,何况,她根本不会为我停下……”
“怎么那么肯定,她没有如风狠心的。”
“你不了解她而已,我刚刚又表白失败一次。”
“诶?在摩天轮上?”
“对。”
我伸出手,正经的说:“握手吧,我也刚刚失败,在那上面。”
他惊讶的看了看我,然后哈哈大笑。
“苏瞳,为了我们共同的失恋,一起去庆祝一下吧!”
我打个响指,欣然应允。
于是我们一起转身,往与那两人相反的方向走去。
生活多少会有点宿命的提示,总之,他们消失在黑暗里,而我们走在了灯光下。
不过那个时候,我不会想到,多年之后,依旧是我们看着他们的背影为之送行。只是这一次,竟然是阴阳两界了。
最终我们默契的让他们合葬。如风尸骨无存,灰飞烟灭,但如画死的时候穿着如风的衬衫,也就勉强算的上有衣冠冢。墓地是我和元燮一起选的,风水先生看过,并非什么上风上水、泽被后世的宝地,但他说这两人有孽缘,唯独这里适合。
下葬那天只有我们两个人,牧师念完“我们从哪里来,就回到哪里去,尘归尘,土归土。”的时候,我抑制不住哭了出来。
元燮准备了大束的白玫瑰,他亲自掩土、立碑。碑铭也是他描的,那小心深情的样子,不像是给亡人绘字,倒像是给情人画眉。
一直待到傍晚,元燮都不肯离去,他孤独的身影让我格外心酸。
“走吧。”我对默默蹲在墓前的元燮说。
“好。”
元燮收拾好笔墨,红着眼圈站了起来。
我拍了拍他,说:“我想去她那里收拾一下遗物。毕竟他们的东西,没有亲人经管。”
“警察已经从那屋子里撤走了?”元燮问。
“走了,他们从她那里能得来什么。”
“有没有透露点案情?或者说没说什么时候能破案?”
“没有,我看那意思,到是根本没打算细究。可能是上面什么有势力的人压了下来。你也知道,程豪他们错综复杂,对警方来说,死了反倒省心。”
“哈!那如画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就是因为魏如风混过黑帮,如画就得死于非命?”元燮恼怒的说。
“他们本来就是命运相联,如风死了之后,这十年来夏如画和死了有什么区别?”我毫不嘴软的还了回去。
元燮愣了愣,我也愣了愣。
之后我们尴尬的相视而笑。
到如今,故人已安息,我们竟然还拼命的维护自己的心上人。
“一起去吧,我载你!”眨眼间,他又变成了那个很有风度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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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死亡很近,回忆很远(3)
从墓场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群黑衫黑裤的人走了进来,他们个个带着墨镜,浑身戾气,看这样的架势绝不像什么安善良民。
我和元燮默默闪开了些,为首的那个接着手机从我们身边走过。他的声音略略有些耳熟,我抬眼一看,那人竟有八九分阿九的样子!
当年我和阿九还打过几次交道,虽说我们彼此都无甚好感,但是好在都算是如风的自己人,所以没有过分的纠葛。如风死后,我们也就断了联系。看如今他这样的排场,想必在那个圈子也算混了出来。今天他们一水整齐的穿着黑衣,拿了焚香捧花,看来也是祭拜。
“等下!”
本来不想和他们打招呼,那知我们刚走了两步,竟然被喝住。可能是我方才多看了两眼,他们各个敏锐,发现不妥了吧。
“有什么事么?”元燮站到我身前说。
“没什么,东歌的人,曾经认识而已。”我把他拉到一旁,转身冲阿九说,“好久不见了。”
“哦,怪不得眼熟,你是那个学生妹吧?叫什么瞳来着?”他的声音未变,但态度却和以往大不一样了。
“苏瞳。”
“对对对,阿瞳!你来得正好,风哥沉冤得雪,今天我来给他上香,一起去吧!”
“什么沉冤?”我皱着眉问,他说的我并不明白。
“哼,风哥当年死得不明不白,现在,害死风哥的人已经以血还血了。”
“你是……什么意思?”我隐隐感觉到一股凉气,心底一阵颤栗。
“没看新闻么?”阿九附在我耳边诡异的笑着说,“程豪和夏如画……死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身旁的元燮就冲了上来,他一把抓住阿九,大声喊:“是你干的!?是你杀死的如画!?”
阿九的手下一拥而上,三两下就把元燮按在了地上,我忙拦住他们,冲阿九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快放了他!”
阿九推开我,掸了掸袖子,走到元燮面前说:“我倒没看出来,原来是你啊。怎么?来给夏如画上坟?”
“是不是你干的!是不是!”元燮两眼通红,挣扎着说。
阿九脸色一沉,说:“没错,我实话告诉你,就是我做的。我替风哥报仇!杀了她我痛快!怎么,有什么不对么?或者你有本事,也替夏如画报仇,杀了我啊!”
“你这个畜牲!”元燮大喊,他仿佛一下子疯了,歇斯底里的样子格外骇人。
我也大吃一惊,我没想到这竟然是阿九干的,在我印象中的阿九,还是那个脾气有点暴躁的少年,什么时候他也变得可以杀人不眨眼,甚至把枪口对准了曾经保护过的夏如画?
“她都已经那个样子,你何苦还要杀了她呢。”我喃喃的说。
“程豪带风哥,根本就是为了夏如画。我亲耳听见的!那老狐狸跟夏如画说,派风哥去西町,就没打算让他再回来。没有这个女人风哥死不了,我杀了她为他报仇天经地义!”阿九滔滔不绝,一副义正言辞
“这是她的错么?她又为什么非死不可?还是她的死可以成就你们的江湖规矩,显得你够朋友重义气?”我愤怒地说,“难道你这么做,如风地下有知会感谢你?你不知道他看夏如画比他自己命还重要?你不怕他半夜入梦来责怪你?”
阿九莫名的一震,脸色一下子苍白了下来。
之后他也没再为难元燮,倒是元燮几欲与他拼个你死我活,但都被我拦住了。终究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阿九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杀死几个人,凭他的势力警方都缄口不言,而我们能做什么呢?
那天元燮的情绪过于激动了,我们就没有去两人家里收拾东西,他把我送了回去,我一路上劝了他很多,他才稍稍平静一点。
其实他也明白,死亡是最大的界限,一旦超越,任谁也不能改变结局。
从墓场出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群黑衫黑裤的人走了进来,他们个个带着墨镜,浑身戾气,看这样的架势绝不像什么安善良民。
我和元燮默默闪开了些,为首的那个接着手机从我们身边走过。他的声音略略有些耳熟,我抬眼一看,那人竟有八九分阿九的样子!
当年我和阿九还打过几次交道,虽说我们彼此都无甚好感,但是好在都算是如风的自己人,所以没有过分的纠葛。如风死后,我们也就断了联系。看如今他这样的排场,想必在那个圈子也算混了出来。今天他们一水整齐的穿着黑衣,拿了焚香捧花,看来也是祭拜。
“等下!”
本来不想和他们打招呼,那知我们刚走了两步,竟然被喝住。可能是我方才多看了两眼,他们各个敏锐,发现不妥了吧。
“有什么事么?”元燮站到我身前说。
“没什么,东歌的人,曾经认识而已。”我把他拉到一旁,转身冲阿九说,“好久不见了。”
“哦,怪不得眼熟,你是那个学生妹吧?叫什么瞳来着?”他的声音未变,但态度却和以往大不一样了。
“苏瞳。”
“对对对,阿瞳!你来得正好,风哥沉冤得雪,今天我来给他上香,一起去吧!”
“什么沉冤?”我皱着眉问,他说的我并不明白。
“哼,风哥当年死得不明不白,现在,害死风哥的人已经以血还血了。”
“你是……什么意思?”我隐隐感觉到一股凉气,心底一阵颤栗。
“没看新闻么?”阿九附在我耳边诡异的笑着说,“程豪和夏如画……死了。”
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身旁的元燮就冲了上来,他一把抓住阿九,大声喊:“是你干的!?是你杀死的如画!?”
阿九的手下一拥而上,三两下就把元燮按在了地上,我忙拦住他们,冲阿九说:“你们这是干什么!快放了他!”
阿九推开我,掸了掸袖子,走到元燮面前说:“我倒没看出来,原来是你啊。怎么?来给夏如画上坟?”
“是不是你干的!是不是!”元燮两眼通红,挣扎着说。
阿九脸色一沉,说:“没错,我实话告诉你,就是我做的。我替风哥报仇!杀了她我痛快!怎么,有什么不对么?或者你有本事,也替夏如画报仇,杀了我啊!”
“你这个畜牲!”元燮大喊,他仿佛一下子疯了,歇斯底里的样子格外骇人。
我也大吃一惊,我没想到这竟然是阿九干的,在我印象中的阿九,还是那个脾气有点暴躁的少年,什么时候他也变得可以杀人不眨眼,甚至把枪口对准了曾经保护过的夏如画?
“她都已经那个样子,你何苦还要杀了她呢。”我喃喃的说。
“程豪带风哥,根本就是为了夏如画。我亲耳听见的!那老狐狸跟夏如画说,派风哥去西町,就没打算让他再回来。没有这个女人风哥死不了,我杀了她为他报仇天经地义!”阿九滔滔不绝,一副义正言辞
“这是她的错么?她又为什么非死不可?还是她的死可以成就你们的江湖规矩,显得你够朋友重义气?”我愤怒地说,“难道你这么做,如风地下有知会感谢你?你不知道他看夏如画比他自己命还重要?你不怕他半夜入梦来责怪你?”
阿九莫名的一震,脸色一下子苍白了下来。
之后他也没再为难元燮,倒是元燮几欲与他拼个你死我活,但都被我拦住了。终究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阿九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杀死几个人,凭他的势力警方都缄口不言,而我们能做什么呢?
那天元燮的情绪过于激动了,我们就没有去两人家里收拾东西,他把我送了回去,我一路上劝了他很多,他才稍稍平静一点。
其实他也明白,死亡是最大的界限,一旦超越,任谁也不能改变结局。
2008/10/25回复
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死亡很近,回忆很远(4)
和元燮道了别,我顺路又买了些菜。
可能是前一阵子有毒农药的传得沸沸扬扬,最近菜市里检验的更加仔细了。有的菜干脆不让再买,那些菜农于是提了价,普通的菜也平白涨了钱。
我去的时候,旁边一位相识的主妇正和小贩计较,几块几的吵闹不停。见我过来,便一把拉住状声势,抱怨得更加起劲。小贩最终落败,让出了零头。
她欣喜的付了钱,一路向我传授买卖经:
“他们贼着哩,你当是菜少才涨价?早上溜狗我看见了,他家的车全放了进来,后筐里有的是!呵,真以为什么都能涨?水电煤气,白面汽油……算下来都提了价!薪水却不加,我家那位给的家用也少。唉,女人就是得算计着过啊。”
我心不在焉的应着,路过一家蛋糕房说要买点东西就匆匆摆脱了她。与她呆久,会莫名觉得自己悲哀。
那家店里几个女孩说笑着讨论明星,我买了两块面包就走了出来,如今的我已经过了那个喜欢梦想的年纪,手中的大小塑料袋才是人生。
拿出磨掉颜色的钥匙,打开家门,闻到熟悉的气味,看着女儿乐颠颠的向自己跑过来,我终于心安了。
浮生若梦,平凡也好,琐碎也好,能紧紧抱住的,才是真正自己的。
女儿今天格外高兴,她拉住我的手,带着糯糯的鼻音说:“妈妈,妈妈!给你看个好东西!你闭上眼睛!”
我乖乖的闭上眼睛,微笑的等着她变出可爱的戏法。
“你看!”她抓着一把五颜六色的东西在我面前晃了晃。
“什么啊?”我抱起她问。
“糖果!”她满足的摊开手说,“漂亮么?”
其实那只不是些廉价的水果糖,连好看的糖纸都没有,用透明塑料皮包着,泛着浓浓的香精味。
“谁给你的啊?”我问她说。
“旁边家五金店的叔叔。”
“哦。”我回想了一下却不曾记得这么个人,在街里玩,邻里间小孩子比大人们还要熟悉。“跟叔叔道谢了吗?”
“谢了!”她一边说一边剥开一颗吃。
“别吃了,吃多牙会长虫,妈妈替你保管好不好?”我抓住她说,那些糖色素肯定不少,我想还是不要吃的好。
“妈妈,我不吃了,可是我想自己保管。”她有点委屈的看着我说,“因为那是叔叔能给我最好的了,叔叔没钱的。”
我诧异的看着女儿,没想到她这么小就这么懂事了,甚至还知道珍惜别人的心意,好好的收藏起来呢!
女儿看我不吱声,就撒娇的摇晃我的胳膊说:“好不好嘛,妈妈,我保证!”
“好。”我把糖还给她说,“要好好的保管哦!”
“嗯!”她开心的使劲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捧着糖果走开了。
看着女儿小小的身影,我隐隐约约记得,自己以前好像也做过这样的事。
关于那个人的一片纸,一褛衣,一点痕迹,我都珍重的保存着。甚至那块被他咬过一口的提拉米苏,我都一直放到发毛。
因为能得到的太少了,心陷下缺口需要弥补,所以才会有珍惜纪念的意义。
现在想想,那些东西大概也是他能够给我最好的了……
和元燮道了别,我顺路又买了些菜。
可能是前一阵子有毒农药的传得沸沸扬扬,最近菜市里检验的更加仔细了。有的菜干脆不让再买,那些菜农于是提了价,普通的菜也平白涨了钱。
我去的时候,旁边一位相识的主妇正和小贩计较,几块几的吵闹不停。见我过来,便一把拉住状声势,抱怨得更加起劲。小贩最终落败,让出了零头。
她欣喜的付了钱,一路向我传授买卖经:
“他们贼着哩,你当是菜少才涨价?早上溜狗我看见了,他家的车全放了进来,后筐里有的是!呵,真以为什么都能涨?水电煤气,白面汽油……算下来都提了价!薪水却不加,我家那位给的家用也少。唉,女人就是得算计着过啊。”
我心不在焉的应着,路过一家蛋糕房说要买点东西就匆匆摆脱了她。与她呆久,会莫名觉得自己悲哀。
那家店里几个女孩说笑着讨论明星,我买了两块面包就走了出来,如今的我已经过了那个喜欢梦想的年纪,手中的大小塑料袋才是人生。
拿出磨掉颜色的钥匙,打开家门,闻到熟悉的气味,看着女儿乐颠颠的向自己跑过来,我终于心安了。
浮生若梦,平凡也好,琐碎也好,能紧紧抱住的,才是真正自己的。
女儿今天格外高兴,她拉住我的手,带着糯糯的鼻音说:“妈妈,妈妈!给你看个好东西!你闭上眼睛!”
我乖乖的闭上眼睛,微笑的等着她变出可爱的戏法。
“你看!”她抓着一把五颜六色的东西在我面前晃了晃。
“什么啊?”我抱起她问。
“糖果!”她满足的摊开手说,“漂亮么?”
其实那只不是些廉价的水果糖,连好看的糖纸都没有,用透明塑料皮包着,泛着浓浓的香精味。
“谁给你的啊?”我问她说。
“旁边家五金店的叔叔。”
“哦。”我回想了一下却不曾记得这么个人,在街里玩,邻里间小孩子比大人们还要熟悉。“跟叔叔道谢了吗?”
“谢了!”她一边说一边剥开一颗吃。
“别吃了,吃多牙会长虫,妈妈替你保管好不好?”我抓住她说,那些糖色素肯定不少,我想还是不要吃的好。
“妈妈,我不吃了,可是我想自己保管。”她有点委屈的看着我说,“因为那是叔叔能给我最好的了,叔叔没钱的。”
我诧异的看着女儿,没想到她这么小就这么懂事了,甚至还知道珍惜别人的心意,好好的收藏起来呢!
女儿看我不吱声,就撒娇的摇晃我的胳膊说:“好不好嘛,妈妈,我保证!”
“好。”我把糖还给她说,“要好好的保管哦!”
“嗯!”她开心的使劲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捧着糖果走开了。
看着女儿小小的身影,我隐隐约约记得,自己以前好像也做过这样的事。
关于那个人的一片纸,一褛衣,一点痕迹,我都珍重的保存着。甚至那块被他咬过一口的提拉米苏,我都一直放到发毛。
因为能得到的太少了,心陷下缺口需要弥补,所以才会有珍惜纪念的意义。
现在想想,那些东西大概也是他能够给我最好的了……
2008/10/25回复
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他们很近,我们很远(1)
过了一段时间,元燮才又找到我。他比前一阵竟又消瘦了,看他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才好。有些事情,除了自己谁也解不开。
我们商量好日子,一起来到了如风和如画的家。上次警察走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过这里。所以一切基本上还保持着夏如画最后一天走时的样子,仿佛处处都有她的痕迹。
元燮一进来就红了眼睛,他捡起地上散乱的纸片,擦拭上面警察的脚印,轻轻地说:“你信么阿瞳?她写了十年这些东西,好多好多都重复了,每天她都随手拿起一张,然后再接着写下去。这十年来,她根本就是在重复和如风在一起的回忆……夏天可以变成冬天,春天可以变成秋天,今天可以变成十二岁,明日可以变成十九岁,只是,谁都不可以成为如风。如风只有一个,一直一直在她心里,她一直一直在等……”
我也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还是在对谁说,那天的元燮很不安静,无论看见什么都会讲出来,一遍一遍细细的解说如画的生活。
一会说她平时喜欢在这里写字,一会说她傍晚都会在这个窗子向外望,一会说她从来不穿自己的衣服只是套着如风的衬衫,一会说她总是包一锅一锅的豆沙粽子却眼睁睁的看着变坏而不吃一口,一会说她吃的药太多,瓶瓶罐罐看着都让人心疼,本来说好过几天带医生来看看,镇静类的药实在伤身体,情况还好的话下个月就不吃这么勤了,可是……
在他絮叨的自言自语中,我终于悄无声息的哭了出来。
其实这个漂亮的庭院我也很熟悉,十几年前,我每次来到这里心都会怦怦的跳呢。
那个时候我可不想见到夏如画,我很希望能是如风招待我,喝杯茶,聊聊天也是好的。可惜为我开门的总是如画,她怯生生的邀请我进来,那小心的态度让我和她都不自在。所以有的时候我就自作主张的去拿吃的,或者上楼瞎逛,偶而还会窜进如风的房间玩一玩。而如画就会在这种时刻强硬起来,她肯定是不喜欢我进入如风的房间,那里是她要保护的只属于他们的隐秘,尽管这在我眼里有点幼稚好笑。
然而在如风死后,我再也不愿意来这里了。
虽然这院子还是那么漂亮,但是让我流连的人却消失了。留在这儿的,只剩下失信于恋人葬身于火海的一魄孤魂,和流连于过去守候于窗前的一抹魅影。所以在通知完婚讯,彻底的把他们与我的生命隔离以后,我就再也没来过。
直到现在,听着元燮低低的述说,看着这个几近悲凉的屋子,我才发现,原来在那会儿,无论是如风看似冷漠的为我开门,还是如画看似忐忑的为我开门,其实我都是喜欢的……
只是,再没有人会为我开门了……
过了一段时间,元燮才又找到我。他比前一阵竟又消瘦了,看他这个样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才好。有些事情,除了自己谁也解不开。
我们商量好日子,一起来到了如风和如画的家。上次警察走后,就再也没有人来过这里。所以一切基本上还保持着夏如画最后一天走时的样子,仿佛处处都有她的痕迹。
元燮一进来就红了眼睛,他捡起地上散乱的纸片,擦拭上面警察的脚印,轻轻地说:“你信么阿瞳?她写了十年这些东西,好多好多都重复了,每天她都随手拿起一张,然后再接着写下去。这十年来,她根本就是在重复和如风在一起的回忆……夏天可以变成冬天,春天可以变成秋天,今天可以变成十二岁,明日可以变成十九岁,只是,谁都不可以成为如风。如风只有一个,一直一直在她心里,她一直一直在等……”
我也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还是在对谁说,那天的元燮很不安静,无论看见什么都会讲出来,一遍一遍细细的解说如画的生活。
一会说她平时喜欢在这里写字,一会说她傍晚都会在这个窗子向外望,一会说她从来不穿自己的衣服只是套着如风的衬衫,一会说她总是包一锅一锅的豆沙粽子却眼睁睁的看着变坏而不吃一口,一会说她吃的药太多,瓶瓶罐罐看着都让人心疼,本来说好过几天带医生来看看,镇静类的药实在伤身体,情况还好的话下个月就不吃这么勤了,可是……
在他絮叨的自言自语中,我终于悄无声息的哭了出来。
其实这个漂亮的庭院我也很熟悉,十几年前,我每次来到这里心都会怦怦的跳呢。
那个时候我可不想见到夏如画,我很希望能是如风招待我,喝杯茶,聊聊天也是好的。可惜为我开门的总是如画,她怯生生的邀请我进来,那小心的态度让我和她都不自在。所以有的时候我就自作主张的去拿吃的,或者上楼瞎逛,偶而还会窜进如风的房间玩一玩。而如画就会在这种时刻强硬起来,她肯定是不喜欢我进入如风的房间,那里是她要保护的只属于他们的隐秘,尽管这在我眼里有点幼稚好笑。
然而在如风死后,我再也不愿意来这里了。
虽然这院子还是那么漂亮,但是让我流连的人却消失了。留在这儿的,只剩下失信于恋人葬身于火海的一魄孤魂,和流连于过去守候于窗前的一抹魅影。所以在通知完婚讯,彻底的把他们与我的生命隔离以后,我就再也没来过。
直到现在,听着元燮低低的述说,看着这个几近悲凉的屋子,我才发现,原来在那会儿,无论是如风看似冷漠的为我开门,还是如画看似忐忑的为我开门,其实我都是喜欢的……
只是,再没有人会为我开门了……
2008/10/25回复
番外《某年某月,某时某人》 他们很近,我们很远(完)
就在我深陷于过去种种时,生活把我拉回来了正轨。
我又怀孕了,算算日子,竟然恰恰是夏如画死前那几天。
生命逝去的遗憾终究慢慢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对新生的憧憬。女儿信誓旦旦的说肯定会是个小弟弟,这样的企盼让我适时停止哀愁。
如画的笔记被我装订成册收藏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漂亮的箱子,深蓝色纸板,上面有银色印字:BEAUTYFUL COLLECTION。我把它放在了储物柜最下面一层,遥遥的望了它一眼,拉上柜门了事。
想想这个把月总在忙以前的旧事,不管是女儿还是老公好像都有些怠慢。所以我晚上早早的回了家,到超市柜员店买了不少东西,打算好好的做几个菜补偿他们一下。
操弄了大半的时候老公来了电话,说晚上有标书重绘,不知加班到几点,不要等他了。我无奈的看了看那一桌子炒菜,叮嘱了两句也就作罢。
女儿不知怎么的,今天也玩得格外久,眼看天擦黑才磨蹭的进门,她仿佛格外没精神,招呼都没打就回了房间。
我有些生气,走过去看,她却竟然在哭。
“怎么了?和小朋友吵架了?”我坐在床边轻轻抚摸她的头发。
“妈妈!”她扑过来钻到我怀里,哭得更大声了。
“到底是怎么了,乖,告诉妈妈。”我担心起来,女儿胆小又听话,很少闹得这样厉害。
“妈……叔叔……呜……叔叔他搬走了。”女儿哽咽地说。
“哪个叔叔啊?为什么搬走呢?”我放了点心,柔声问她。
“就是送我糖果的叔叔……如画叔啊……”
“如画……叔……?”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心突突的跳了起来。
哪里呢,哪里有什么不对?
“就是他,他们老板不要做五金了,如画叔说要去外地的……他答应我周末走,会再送给我糖,可是今天我看他们就不在了……呜呜。”
女儿细细的呜咽却让我一阵阵的发颤,我拉起她,有些激动地问:“乖,那个如画叔什么样子?多大年纪?快告诉妈妈!”
女儿看我的样子有些害怕,止了哭,断断续续的说:“他高高的,样子挺好看,比妈妈大……”
“家里人呢?他有没有说过他有姐姐什么的?”
“没有听他说,他脑子不好使的,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啊,对!只记得如画这个名字,我觉得挺好听,可他们总笑话他呢。如画叔眼睛看不太好,耳朵也不好。威叔总骂他笨,说当年不救他才对,活该让他在西町烧死……但是如画叔是好人!我喜欢他,威叔是坏人。妈妈,你认识如画叔吗?”
听到这里,我已经失了心思,我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身体里涌了出来,它堵在我的心口,闷闷的,黏黏的。它肆意流淌到我的记忆中,把那个名字拉扯出来,然后笑着轻轻的叫,如风,如画……如画,如风,一遍一遍在我耳边呼唤,越来越清晰,却又越来越遥远……
我不顾女儿的呼喊,跌跌撞撞的冲下了楼。那个五金店离我家很近,拐过一个街角就是,我颤抖着走进那个屋子,抚摸着那小小的玻璃柜台,那有些铁锈的窗架,从里间到外间,一步一步,走来走去。
如风来这里多久了呢?他也是每天都这样忙忙碌碌的走来走去吧,也摸过这些柜台,打开过这些窗子。
他有没有见过我呢?看见我嫁了人、生了子,一本正经的假装忘了他,过平凡的日子;看见我去买菜、倒垃圾,从小女孩变成女人再变成母亲;看见我偷偷为他哭、为他办丧事,为他一遍遍的穿梭于警署和家之间,要回他钟爱女人的全尸。
一定看见过吧!也许哪天曾擦肩而过也说不定。可是他都没有叫住我,任由我为他伤心这么多年,任由我明明离他这么近却不能和他说一句话,任由我在他面前变老变丑,任由我们从开始到最后一直错过……
真坏啊。
他果然把我忘掉了呢……
哦,也不对。
他把自己都忘了呢!
可是却记得那个名字,如画,如画叔……
太可笑了……
女儿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笑。
一边笑一边流着泪。
女儿吓得抱住我,不停的喊妈妈。我蹲下来,把她紧紧揽在怀里。
天慢慢黑了下来,街上人很少,在空荡荡的五金店一角,我抱着小小的女儿放声大哭。
很悲哀。
原来我从未走入过他们的故事。
从来没有……
七个月后,我顺利生下了一个男孩。女儿很开心,天天念他弟弟。
二年后,儿子学会叫妈妈,我随老公搬家到A市,放弃了寻找和思念。
三年后,女儿上学,我又把那个深蓝的箱子拿了出来。
我决定写一个故事,换一种身份,去真正的忘记。
故事里我是另外一个人,而另外一个人是我。
故事从初生到死亡,从年少到苍老,从善良到凶残,从忠诚到背叛,从正义到邪恶,从守护到杀戮,从爱到恨……
故事很长很长。
也许你能看见,也许他能看见。
也许怀念的人能看见,也许忘记的人能看见。
也许灵魂能看见,也许凶手能看见。
也许那个叫如画的如风,能看见……
——END
就在我深陷于过去种种时,生活把我拉回来了正轨。
我又怀孕了,算算日子,竟然恰恰是夏如画死前那几天。
生命逝去的遗憾终究慢慢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对新生的憧憬。女儿信誓旦旦的说肯定会是个小弟弟,这样的企盼让我适时停止哀愁。
如画的笔记被我装订成册收藏了起来。我选了一个漂亮的箱子,深蓝色纸板,上面有银色印字:BEAUTYFUL COLLECTION。我把它放在了储物柜最下面一层,遥遥的望了它一眼,拉上柜门了事。
想想这个把月总在忙以前的旧事,不管是女儿还是老公好像都有些怠慢。所以我晚上早早的回了家,到超市柜员店买了不少东西,打算好好的做几个菜补偿他们一下。
操弄了大半的时候老公来了电话,说晚上有标书重绘,不知加班到几点,不要等他了。我无奈的看了看那一桌子炒菜,叮嘱了两句也就作罢。
女儿不知怎么的,今天也玩得格外久,眼看天擦黑才磨蹭的进门,她仿佛格外没精神,招呼都没打就回了房间。
我有些生气,走过去看,她却竟然在哭。
“怎么了?和小朋友吵架了?”我坐在床边轻轻抚摸她的头发。
“妈妈!”她扑过来钻到我怀里,哭得更大声了。
“到底是怎么了,乖,告诉妈妈。”我担心起来,女儿胆小又听话,很少闹得这样厉害。
“妈……叔叔……呜……叔叔他搬走了。”女儿哽咽地说。
“哪个叔叔啊?为什么搬走呢?”我放了点心,柔声问她。
“就是送我糖果的叔叔……如画叔啊……”
“如画……叔……?”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心突突的跳了起来。
哪里呢,哪里有什么不对?
“就是他,他们老板不要做五金了,如画叔说要去外地的……他答应我周末走,会再送给我糖,可是今天我看他们就不在了……呜呜。”
女儿细细的呜咽却让我一阵阵的发颤,我拉起她,有些激动地问:“乖,那个如画叔什么样子?多大年纪?快告诉妈妈!”
女儿看我的样子有些害怕,止了哭,断断续续的说:“他高高的,样子挺好看,比妈妈大……”
“家里人呢?他有没有说过他有姐姐什么的?”
“没有听他说,他脑子不好使的,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啊,对!只记得如画这个名字,我觉得挺好听,可他们总笑话他呢。如画叔眼睛看不太好,耳朵也不好。威叔总骂他笨,说当年不救他才对,活该让他在西町烧死……但是如画叔是好人!我喜欢他,威叔是坏人。妈妈,你认识如画叔吗?”
听到这里,我已经失了心思,我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身体里涌了出来,它堵在我的心口,闷闷的,黏黏的。它肆意流淌到我的记忆中,把那个名字拉扯出来,然后笑着轻轻的叫,如风,如画……如画,如风,一遍一遍在我耳边呼唤,越来越清晰,却又越来越遥远……
我不顾女儿的呼喊,跌跌撞撞的冲下了楼。那个五金店离我家很近,拐过一个街角就是,我颤抖着走进那个屋子,抚摸着那小小的玻璃柜台,那有些铁锈的窗架,从里间到外间,一步一步,走来走去。
如风来这里多久了呢?他也是每天都这样忙忙碌碌的走来走去吧,也摸过这些柜台,打开过这些窗子。
他有没有见过我呢?看见我嫁了人、生了子,一本正经的假装忘了他,过平凡的日子;看见我去买菜、倒垃圾,从小女孩变成女人再变成母亲;看见我偷偷为他哭、为他办丧事,为他一遍遍的穿梭于警署和家之间,要回他钟爱女人的全尸。
一定看见过吧!也许哪天曾擦肩而过也说不定。可是他都没有叫住我,任由我为他伤心这么多年,任由我明明离他这么近却不能和他说一句话,任由我在他面前变老变丑,任由我们从开始到最后一直错过……
真坏啊。
他果然把我忘掉了呢……
哦,也不对。
他把自己都忘了呢!
可是却记得那个名字,如画,如画叔……
太可笑了……
女儿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笑。
一边笑一边流着泪。
女儿吓得抱住我,不停的喊妈妈。我蹲下来,把她紧紧揽在怀里。
天慢慢黑了下来,街上人很少,在空荡荡的五金店一角,我抱着小小的女儿放声大哭。
很悲哀。
原来我从未走入过他们的故事。
从来没有……
七个月后,我顺利生下了一个男孩。女儿很开心,天天念他弟弟。
二年后,儿子学会叫妈妈,我随老公搬家到A市,放弃了寻找和思念。
三年后,女儿上学,我又把那个深蓝的箱子拿了出来。
我决定写一个故事,换一种身份,去真正的忘记。
故事里我是另外一个人,而另外一个人是我。
故事从初生到死亡,从年少到苍老,从善良到凶残,从忠诚到背叛,从正义到邪恶,从守护到杀戮,从爱到恨……
故事很长很长。
也许你能看见,也许他能看见。
也许怀念的人能看见,也许忘记的人能看见。
也许灵魂能看见,也许凶手能看见。
也许那个叫如画的如风,能看见……
——END
2008/10/25回复
后记
可以这么说,《弟弟,再爱我一次》是一篇并不言情的言情小说。
从开篇开始,我想大多数人就读到了悲剧的味道,我没想突兀的设计圆满,引用阿瞳的话,圆满这两个字奢侈的可笑。
写这篇小说的初衷……说不清是为了什么。仔细想一想,大概是初恋情结吧,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姐姐了。
姐姐的初恋对我的影响我认为比对她自己的影响都要大。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有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想法,我有,我从小就想变成姐姐。我有一个阿姨的话很有说服性,她说恐怕没有人不喜欢你姐姐,我猛点头,然后嘻哈的问那我呢,阿姨认真措辞说了一大堆,但最后的意思是只有特别的人才会喜欢特别的我。
的确,我和姐姐的性格不同,她是理性的典范,我是感性的极端,这也直接决定了我们生活的差异。她的日子永远是很好很好,而我的日子则总是糟了糟了。所以姑姑在教育最小的妹妹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会说,你看你大姐又得了什么奖,被谁称赞,你二姐又出了什么事,让谁着急……
其实我也不是不好,只不过比起姐姐还差了一点。我的文笔不错,但是姐姐的优美文雅我怎么也学不来;我的成绩很好,在我们不大的学校里面有点名气,但是姐姐更加傲人,大本毕业几乎被直荐清华;我的硬笔书法常被人夸赞,但是姐姐的字从初中起就非寻常之笔;我挑选东西还算有眼光,但姐姐的搭配和颜色敏锐非凡;我不算胖,但姐姐瘦得格外好看;我的初恋够轰轰烈烈,但姐姐的初恋才算是经历爱情……
这篇文章里很多场景与灵感都源于姐姐的那场我认为最纯粹完美的初恋。比如如风受伤之后仍陪着如画看戏的那一幕,就是我隐约想着姐姐向我描述的那个忍痛叉着腰站在自己倒下自行车前,却不要任何人帮忙扶起的男孩而写出的。
那个男孩在我脑中留下了不灭的印象,我无限度的把他唯美,甚至把自己的初恋也幻想成他的样子。不过,人人不同,我遇到的不是我期望的,比起姐姐,还是差了点……
就是这样,我依照着姐姐不了了之的初恋,完成了自己不了了之的初恋,也随之完成了这篇不了了之的小说。多少有些纪念意味,谨以此文纪念我姐姐的初恋和我的初恋。
还是说一说我笔下的人物吧!
最受欢迎的大概是如风,他的爱情观感动了很多人,我自己也很喜欢他。
尽管如此,还是要说,如风的爱情其实是不成熟的,他爱得自私又执拗,不懂表达又太过沉重。然而,恰恰是这种不成熟才成就了这样一个故事,才让人格外心动。他的爱情始于亲情,甚至仅仅始于在饥寒交迫时如画伸出的那只小手。这些都不重要,因为爱所以爱,我想不仅仅如此,爱情的起因可以是无数,但结果唯一。亲情友情爱情,全部沾了情字,情最说不清,谁知道它会如何幻化?
如风对如画的爱,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花荣叶茂。他将之融化到生活中的每个角落,细细密密,如画注定没办法从中逃脱,如风也不会给她一丝机会逃脱。
不知有没有朋友发现,最初登场的如画并不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她在如风面前甚至是有些张扬的。但是,如风用他与生俱来的凶悍和温柔,硬生生的改变了如画。“只有一个”不仅仅是一句感人肺腑的承诺,还是一种无法出离的束缚,如画不知不觉中就掉入了爱的陷阱。
我并不唯物,但是对事物的两面性却格外认同,再美的爱情也有狡诈的成分。
所以,即使后来如风发觉了,自己并没能让如画享受那种元燮可以给与她的普普通通的幸福,他也不想退出,不想放手。
可能是我的自私,我从来没有过把自己的爱人交出,由他人完成他的幸福的念头,所以我笔下的人物也就如此。包括阿瞳的退出,她不是心甘情愿的放弃,而是无可奈何的接受。
如画是一个悲情人物,她可能拥有很多别人渴望拥有的东西,但是正因为她有这些,她的命运才会如此坎坷。如画是柔弱的,她轻而易举地把自己托付给如风,任由他完成自己的人生。但是,她又是坚韧的,当爱情到来,她甚至比阿瞳更直白强劲。所以她能迷惑自己相信如风还活着,并且还能为之固守十年。
在如画身上,我想最多的是对命运的探讨。我一直认为,并不是想做能做一直做就可以,很多我们把握之外的东西是无法选择不能躲闪的。而最终决定我们的,偏偏经常是这些。阿福之于如画便是这样,默默无闻,但一击致命。乃至后来如画的死,也和她本身没有关系。
命运,就是这么强大。
说起如画对如风的爱,那简直是种折磨。之所以说如画坚强,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想想如果自己被一次次的伤害到那种程度,我不能肯定是否还能继续下去。
与别人不同,爱情是如风和如画唯一能掌握的东西,其余都是不能控制的。这篇小说的言情,对爱情的顶礼膜拜,正是在此。
阿瞳喜欢如风是无可厚非的,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无论多么聪明也不会对如风这样的人物无动于衷,反正我就是这样的。而她的失败便是想用这种聪明改变如风早已认定的爱情。她认为自己可以,但还是小看了爱情的深度。如果她27岁遇到如风,可能就可以理解,至少可以全身而退。年轻是创造故事的资本,也是毁坏故事的元凶。
对阿瞳的疼惜,也是对现在自己的疼惜,我安排她乖乖的结婚生子,安享余生。
元燮心目中的如画宛如仙子不食人间烟火。因为如画出众的外表和淡然的态度,他认为如画美好过其他一切女孩。这是人们经常会给自己的潜意识作祟,以致于后来即使他发现如画的生活竟然那么混乱,也不愿打破最初的梦想。所以,有的时候追求是一种被美化的阿Q精神。
有的朋友说,元燮很好啊,为什么不让他和如画一起。这个还是要问如画,这是她的强硬,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偏偏不喜欢。
程秀秀是血性的女子,杀人不过头点地,叱诧风云。本来她的这种血性很吸引人,但是如风是不可能接受她的,即使没有如画也不会接受。因为如风不喜欢这样的环境,程秀秀却从小就在其中成长,浑身上下脱离不了那里的气味。
程秀秀不在乎,她痴情,痴情到为如画担心阿瞳的介入。最后程秀秀的死也和她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只要和如风一起,粉身碎骨在所不惜。说实话,赶回西町那会儿她就根本没想活了。她的这种痴情,阿瞳和如画都做不到。
黑社会中的程豪和阿九是欲望的象征,是昨日与今日,今日与明日的时光交替。
有的朋友说干嘛要写黑道,这个和初恋有关,不多说。只是很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那些蛊惑着,或幻想蛊惑的孩子们,这条路是不风光不美丽,不侠义不英雄的。不要在朦胧的年纪决定自己的人生,有些事情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的朋友说真的有这样的事情么?年纪那么小也会做这样的事么?
我要说,有,真的有。
记得我高中的时候在学校的德育课上听到了这么一个通告,一个少年黑社会性质的秘密组织“三合堂”被侦破,其中所谓的大佬应该只有17岁,而他的手下竟然有上千人!整个堂会分布之详细,部署之周密,令人叹为观止。还有,我说过的那个至今在逃的少年犯和至今在等他的女孩子;还有,发生在隔壁学校的群殴事件,死的时候紧紧抓着女朋友送的项链的男孩。还有……
阿九这个人物就此产生,很多朋友问为什么他在最后会杀死如画。其实这是一种人性的必然。他的心机是压迫所致,没有这点城府,他活不好,这是时代的决定,不由任何人做主。现在的我们,其实也是一样。只不过人不完全被外界左右,推翻自己最难,所以阿九把罪转嫁给了程豪和如画。杀了他们,就能救赎自己,就能心安理得。
可叹的是,他不知道如风没有死,更不知道他杀死如画之前,恰恰是他们的重逢。这,也是命运的强大。
很多东西,目前的我也说不清,所以我写了那个算命的阿婆,偷懒的让她去“偶开天眼”了。
这篇小说也就此完结。
我想写的东西太多,可又不喜欢长篇大论。
小时候写作文,画画,我都喜欢简单明了,意犹未尽。老师说多好啊,就是你怎么不多写点?那花瓶怎么描述的那么模糊啊?我说老师我要是写那么清楚干嘛不给他照片让他自己去瞧?
我喜欢描述,在我的描述中每个人都看到有这么个花瓶,白色,碎红花。但是它是怎样的白色,怎样的碎红花却因人而异,各自不同。
这才有意思。
现实中的幻梦,幻梦中的现实。
不管怎么说,这也仅仅是一部小说。
《弟弟,再爱我一次》,谢谢你们记住它。
九夜茴
可以这么说,《弟弟,再爱我一次》是一篇并不言情的言情小说。
从开篇开始,我想大多数人就读到了悲剧的味道,我没想突兀的设计圆满,引用阿瞳的话,圆满这两个字奢侈的可笑。
写这篇小说的初衷……说不清是为了什么。仔细想一想,大概是初恋情结吧,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姐姐了。
姐姐的初恋对我的影响我认为比对她自己的影响都要大。不知道大家会不会有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想法,我有,我从小就想变成姐姐。我有一个阿姨的话很有说服性,她说恐怕没有人不喜欢你姐姐,我猛点头,然后嘻哈的问那我呢,阿姨认真措辞说了一大堆,但最后的意思是只有特别的人才会喜欢特别的我。
的确,我和姐姐的性格不同,她是理性的典范,我是感性的极端,这也直接决定了我们生活的差异。她的日子永远是很好很好,而我的日子则总是糟了糟了。所以姑姑在教育最小的妹妹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会说,你看你大姐又得了什么奖,被谁称赞,你二姐又出了什么事,让谁着急……
其实我也不是不好,只不过比起姐姐还差了一点。我的文笔不错,但是姐姐的优美文雅我怎么也学不来;我的成绩很好,在我们不大的学校里面有点名气,但是姐姐更加傲人,大本毕业几乎被直荐清华;我的硬笔书法常被人夸赞,但是姐姐的字从初中起就非寻常之笔;我挑选东西还算有眼光,但姐姐的搭配和颜色敏锐非凡;我不算胖,但姐姐瘦得格外好看;我的初恋够轰轰烈烈,但姐姐的初恋才算是经历爱情……
这篇文章里很多场景与灵感都源于姐姐的那场我认为最纯粹完美的初恋。比如如风受伤之后仍陪着如画看戏的那一幕,就是我隐约想着姐姐向我描述的那个忍痛叉着腰站在自己倒下自行车前,却不要任何人帮忙扶起的男孩而写出的。
那个男孩在我脑中留下了不灭的印象,我无限度的把他唯美,甚至把自己的初恋也幻想成他的样子。不过,人人不同,我遇到的不是我期望的,比起姐姐,还是差了点……
就是这样,我依照着姐姐不了了之的初恋,完成了自己不了了之的初恋,也随之完成了这篇不了了之的小说。多少有些纪念意味,谨以此文纪念我姐姐的初恋和我的初恋。
还是说一说我笔下的人物吧!
最受欢迎的大概是如风,他的爱情观感动了很多人,我自己也很喜欢他。
尽管如此,还是要说,如风的爱情其实是不成熟的,他爱得自私又执拗,不懂表达又太过沉重。然而,恰恰是这种不成熟才成就了这样一个故事,才让人格外心动。他的爱情始于亲情,甚至仅仅始于在饥寒交迫时如画伸出的那只小手。这些都不重要,因为爱所以爱,我想不仅仅如此,爱情的起因可以是无数,但结果唯一。亲情友情爱情,全部沾了情字,情最说不清,谁知道它会如何幻化?
如风对如画的爱,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花荣叶茂。他将之融化到生活中的每个角落,细细密密,如画注定没办法从中逃脱,如风也不会给她一丝机会逃脱。
不知有没有朋友发现,最初登场的如画并不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她在如风面前甚至是有些张扬的。但是,如风用他与生俱来的凶悍和温柔,硬生生的改变了如画。“只有一个”不仅仅是一句感人肺腑的承诺,还是一种无法出离的束缚,如画不知不觉中就掉入了爱的陷阱。
我并不唯物,但是对事物的两面性却格外认同,再美的爱情也有狡诈的成分。
所以,即使后来如风发觉了,自己并没能让如画享受那种元燮可以给与她的普普通通的幸福,他也不想退出,不想放手。
可能是我的自私,我从来没有过把自己的爱人交出,由他人完成他的幸福的念头,所以我笔下的人物也就如此。包括阿瞳的退出,她不是心甘情愿的放弃,而是无可奈何的接受。
如画是一个悲情人物,她可能拥有很多别人渴望拥有的东西,但是正因为她有这些,她的命运才会如此坎坷。如画是柔弱的,她轻而易举地把自己托付给如风,任由他完成自己的人生。但是,她又是坚韧的,当爱情到来,她甚至比阿瞳更直白强劲。所以她能迷惑自己相信如风还活着,并且还能为之固守十年。
在如画身上,我想最多的是对命运的探讨。我一直认为,并不是想做能做一直做就可以,很多我们把握之外的东西是无法选择不能躲闪的。而最终决定我们的,偏偏经常是这些。阿福之于如画便是这样,默默无闻,但一击致命。乃至后来如画的死,也和她本身没有关系。
命运,就是这么强大。
说起如画对如风的爱,那简直是种折磨。之所以说如画坚强,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想想如果自己被一次次的伤害到那种程度,我不能肯定是否还能继续下去。
与别人不同,爱情是如风和如画唯一能掌握的东西,其余都是不能控制的。这篇小说的言情,对爱情的顶礼膜拜,正是在此。
阿瞳喜欢如风是无可厚非的,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无论多么聪明也不会对如风这样的人物无动于衷,反正我就是这样的。而她的失败便是想用这种聪明改变如风早已认定的爱情。她认为自己可以,但还是小看了爱情的深度。如果她27岁遇到如风,可能就可以理解,至少可以全身而退。年轻是创造故事的资本,也是毁坏故事的元凶。
对阿瞳的疼惜,也是对现在自己的疼惜,我安排她乖乖的结婚生子,安享余生。
元燮心目中的如画宛如仙子不食人间烟火。因为如画出众的外表和淡然的态度,他认为如画美好过其他一切女孩。这是人们经常会给自己的潜意识作祟,以致于后来即使他发现如画的生活竟然那么混乱,也不愿打破最初的梦想。所以,有的时候追求是一种被美化的阿Q精神。
有的朋友说,元燮很好啊,为什么不让他和如画一起。这个还是要问如画,这是她的强硬,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偏偏不喜欢。
程秀秀是血性的女子,杀人不过头点地,叱诧风云。本来她的这种血性很吸引人,但是如风是不可能接受她的,即使没有如画也不会接受。因为如风不喜欢这样的环境,程秀秀却从小就在其中成长,浑身上下脱离不了那里的气味。
程秀秀不在乎,她痴情,痴情到为如画担心阿瞳的介入。最后程秀秀的死也和她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只要和如风一起,粉身碎骨在所不惜。说实话,赶回西町那会儿她就根本没想活了。她的这种痴情,阿瞳和如画都做不到。
黑社会中的程豪和阿九是欲望的象征,是昨日与今日,今日与明日的时光交替。
有的朋友说干嘛要写黑道,这个和初恋有关,不多说。只是很想通过这个故事,告诉那些蛊惑着,或幻想蛊惑的孩子们,这条路是不风光不美丽,不侠义不英雄的。不要在朦胧的年纪决定自己的人生,有些事情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的朋友说真的有这样的事情么?年纪那么小也会做这样的事么?
我要说,有,真的有。
记得我高中的时候在学校的德育课上听到了这么一个通告,一个少年黑社会性质的秘密组织“三合堂”被侦破,其中所谓的大佬应该只有17岁,而他的手下竟然有上千人!整个堂会分布之详细,部署之周密,令人叹为观止。还有,我说过的那个至今在逃的少年犯和至今在等他的女孩子;还有,发生在隔壁学校的群殴事件,死的时候紧紧抓着女朋友送的项链的男孩。还有……
阿九这个人物就此产生,很多朋友问为什么他在最后会杀死如画。其实这是一种人性的必然。他的心机是压迫所致,没有这点城府,他活不好,这是时代的决定,不由任何人做主。现在的我们,其实也是一样。只不过人不完全被外界左右,推翻自己最难,所以阿九把罪转嫁给了程豪和如画。杀了他们,就能救赎自己,就能心安理得。
可叹的是,他不知道如风没有死,更不知道他杀死如画之前,恰恰是他们的重逢。这,也是命运的强大。
很多东西,目前的我也说不清,所以我写了那个算命的阿婆,偷懒的让她去“偶开天眼”了。
这篇小说也就此完结。
我想写的东西太多,可又不喜欢长篇大论。
小时候写作文,画画,我都喜欢简单明了,意犹未尽。老师说多好啊,就是你怎么不多写点?那花瓶怎么描述的那么模糊啊?我说老师我要是写那么清楚干嘛不给他照片让他自己去瞧?
我喜欢描述,在我的描述中每个人都看到有这么个花瓶,白色,碎红花。但是它是怎样的白色,怎样的碎红花却因人而异,各自不同。
这才有意思。
现实中的幻梦,幻梦中的现实。
不管怎么说,这也仅仅是一部小说。
《弟弟,再爱我一次》,谢谢你们记住它。
九夜茴
2008/10/25回复
一口气看完了 很悲伤的剧情
2008/10/25回复

7 太悲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