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到我们会计电话,说09年新的制度:小规模生产企业营业额达到50万就要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零售企业就是80万就要申请。我觉得制度很怪,怎么不分为三个阶段呢,小规模,到中等规模,再到一般纳税人,给企业一个更长的过渡期嘛,要不缴税一下要从6%(现在改为3%)到17%,幅度也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