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已接近8年了,最近各间公司都在大谈金融风暴,我公司也不例外。只不过我想做到公司要求的业绩,应该不会对我有影响吧。可今天,公司突然给我一份文件,要求签,当中写到:1、减底薪20%(这个年前跟我谈过,为保工作,我也接受。只要做到业绩,有提成,减底薪总比没工做好)2、无论公司如何,只要我的总监所管理的组别要解散,其旗下员工即时作自动辞职处理,公司无需任何赔偿(这一条我无论怎么也无法接受,作为业务,没理由这样对我们)请问各位JM,公司这样的文件,合法吗?请各位JM们帮忙(特别是做HR的),谢谢!
pysunora1975:说句真话,年前我们接了大量的劳动争议的案子,但是。。。。。哎,真正能通过仲裁、诉讼来挽回打工人的损失的,不多。不是法律保护不了,是。。。。等到排期开庭,时间拖太久了。LZ碰到问题,性质属于强迫、威胁啦,签了也无效,但要举证还得看大家能否齐心。当然,其中有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签了一样要他们赔偿。考虑保住份工,不想直接闹翻呢,签不是太大问题。反正他们的条款就是无效条款,行为本身也违法,到时追究起来,还可以追加赔偿金。这种企业,别看他们挺没人性,其实一进入法律程序,他们都吓坏了。所以,别太担心。我们见多了,没什么查看原文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