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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社会怎么了??卖豆饼老太捡1700元全额归还反成被告

358324谈天说地




大家来说说,是不是好人难做?要是你捡了钱包,还会不会还失主?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 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昨天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心里也直犯嘀咕:我捡钱归还了,怎么还被人家告上法庭?

路边捡到一摊百元大钞
“我确实就捡了1700元,他怎么能说我捡了8200元?我做好事不要他回报,但也不能让我无缘无故地赔上6500元吧。”昨天上午,刚刚从县城找律师回到家中的周翠兰见到记者时,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着她心中的委屈。
据其介绍,6日早晨,她推着卖豆饼的自行车走到淮阴区杨庄村一条小路时,村民王长玉买了她两元钱豆饼。就在王长玉付钱时,她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散落着一摊百元大钞,于是她弯腰将钱捡起来,并问王长玉:“你知道这钱会是谁丢的吗?”王长玉告诉她“有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既然钱有可能是奶牛场人丢 的,于是她数也没数就把所捡的钱交给王长玉,让其寻找失主,而她则继续出去卖豆饼,途中她又发现自己鞋底下还粘着2张百元钞票。11时许,她回到家中将此 事告诉儿子,并将粘在其鞋底上的两百元交给了儿子,儿子问她:“你把钱给别人,那丢钱人上门要钱怎么办?”在儿子的提醒下,她找到王长玉,将自己早上捡到的钱要了回来。这时,她才知道自己早晨交给王长玉的是1500元钱,而且还没有找到失主。

失主坚称老太“贪”了6500元
“第二天上午,周继伟就带人到我家来要钱了。他一口咬定丢的是8200元,还说我贪了其中的6500元”。周翠兰告诉记者,当她将所捡的1700元钱带回家 后,就一直希望有失主能尽快找上门。7日上午失主周继伟果然找到她家,并说自己丢钱了。她想既然钱是人家丢的,理应将钱还给人家。但当她将自己所捡的 1700元钱交给周继伟时,他却说少了6500元,并称如不交出被“贪”下的6500元钱,就法庭上见。为此,双方发生口角,并打了报警电话。在西坝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周继伟暂时拿走了所丢的1700元钱。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 22岁的失主周继伟。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坚称自己丢的就是8200元钱。据其介绍,他身上的8200元钱是11月5日一朋友归还给他的,当时他身上还有 100元钱,于是他就将8300元钱放在上衣里面一口袋里。晚上朋友请他吃饭唱歌至11时左右,他打的回淮阴区,下车时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百元钞票付账,司 机找给他的零钱则被他放在裤子口袋里。下车后,他感觉有点热,就将上衣脱下挂在胳膊上走回家了。他一觉睡到6日中午,醒来后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8200 元钱没有了,便打电话给其妻子,妻子说没有看到,他便推断钱可能丢在出租车上了。于是他立即按出租车**上的信息,来到了出租车公司找到该车驾驶员,但驾驶员告诉他,车子上根本没有客人丢钱。7日早晨,他的妻子从邻居家听说卖豆饼的周翠兰6日早晨在路边捡到了钱,正在找失主,于是他便带着妻子来到了周翠兰家。

老太昨收到法院传票
“我确实丢了8200元,而她现在只给我1700元钱,我当然不让了,再说我的钱也不是偷抢的。”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周翠兰与目击者王长玉告上法庭时,周继伟说:“现在周围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说我在讹她钱,为了还我自己一个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将她与王长玉告上法庭。”在周继伟提交法庭的起诉书上,记者发现, 他的诉求是要周翠兰与王长玉共同归还他所丢的另外6500元。对于该场官司能否胜诉,周继伟称“没有多大把握”。
与 周翠兰一样,收到法院传票的王长玉也倍感委屈。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发现周翠兰捡到钱时,好心地说了句“这钱可能是附近一家奶牛场的人丢的”,当周翠兰将钱 递给他后,他立即去奶牛场寻找失主,结果没找着,他就在另几位村民的见证下将钱数了一遍,刚好是1500元。周翠兰来要钱时,他一分不少地将钱全部交给了 她。当时双方还开玩笑说:“十天之内没人领钱,我们一起吃喜。”他告诉记者,现在“喜”没吃上,倒吃上了官司。此次,他将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否则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律师:没有充分证据失主难胜诉
记 者在昨天的采访中发现,此事在周围老百姓中已被传得沸沸扬扬。当天前去调解的派出所民警也告诉记者,这件事从道德层面上讲,周继伟似有不妥之处;但从法律角度上讲,他也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此案例,记者采访了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黄克权副主任律师,他分析说,如果当时周翠兰所捡的确实是8200元, 却只归还当事人1700元,那么她与王长玉则涉嫌侵占。但此事的关键之处在于,周继伟要拿出有力证据证明他当天所丢的是8200元钱,而且这笔钱确实都被 周翠兰或王长玉所捡,否则该官司很难打赢。

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看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从道德层面上来看,彭宇和卖豆饼的老太成被告的确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
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
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一是法院会怎么判,这个判决结果将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二是公安机关能不能及时通过调查还原事件真相。
2009/11/26
全部回帖
那个失主没有证据没法赢的,第二个例子我觉得李女士拿的可能很大,那个律师说什么啊,监视录像都证明没有其他人拿钱,莫非3100元长了脚飞了?、
2009/11/26回复
唉!无语啊!那要是当时只有卖豆饼的阿姨一人在场捡到钱,那就真是百口莫辩了!这年头.好事真是不能做.
2009/11/26回复
abcysjabcysj4楼
石头的妈妈:
他丢的是8200,人家捡的是1500,就不是他的钱罗,就这么简单啊!
查看原文
对,这1700元全额应给卖豆饼老太
2009/11/26回复
我倒是非常认同最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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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归道德 法律的归法律
看完这则新闻,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彭宇案,公交站台帮扶老人却被告上法庭。
从道德层面上来看,彭宇和卖豆饼的老太成被告的确让人心里不是个滋味,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啊?!
但如果换个角度,我们是不是也不应该漠视丢钱的失主讨要自己财物的权利。
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表现。
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争端双方的权益,现在看来只能依靠法律部门了。一是法院会怎么判,这个判决结果将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二是公安机关能不能及时通过调查还原事件真相。
2009/11/26回复
石头的妈妈:
他丢的是8200,人家捡的是1500,就不是他的钱罗,就这么简单啊!
查看原文
就是。古时那个县太爷就是把那个判给拾到者,因为钱不是原告的
2009/11/26回复
zhanghua777:
那个失主没有证据没法赢的,第二个例子我觉得李女士拿的可能很大,那个律师说什么啊,监视录像都证明没有其他人拿钱,莫非3100元长了脚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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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定,谁知道失主丢的是不是1万元?即使有银行的取款凭证,也不能证明她丢的就是刚去的1万元。
还是那个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她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丢的包里是1万元才行呀。
2009/11/26回复
现在这社会,我们应该怎么教育我们的下一代
2009/11/26回复
AB宝贝:
也不一定,谁知道失主丢的是不是1万元?即使有银行的取款凭证,也不能证明她丢的就是刚去的1万元。还是那个原则,谁主张谁举证。她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丢的包里是1万元才行呀。
查看原文
就是,失主必须得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丢的是一万元,并且其中的4万1千是被李女士非法侵占了,否则只能自认倒霉。而第一个例子里面的失主周先生,如果要告卖豆饼的老太太,所需要提供的证据就更难了,因为他的钱是散落丢失在路边的,并且经过了一夜的时间,而除了双方的对质,并无如监控录像等证据,因此无法证明没有其他人捡走这笔钱中的另外一部分。
2009/11/26回复
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呀,如果人家想贪你的钱,人家就不会找你还了。还有良心吗?周女士拣到钱应该丢屎里去。
2021/03/03回复
钱上面没写名字,谁知道是哪住失主的,应该判充公
2021/03/0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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