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回应的,自己顶下。关于二手房交易纠纷的,请懂法律的帮帮我
13238房产楼市
我要请教的问题有以下:
1.补充协议里没有注明业主应担当的责任,是否在过了25日后,她就算不跟我过户,她都不用承担责任?我们能否跟她解约,拿取已支出的订金,及追讨回按揭公司的按揭费及中介费?因为公证书的丢失,不是我们买卖双方的过失。而是中介公司委托的按揭公司在办理按揭过程弄丢的(按揭公司出了一份公证书丢失的证明给了业主)。假如业主过了25日不跟我们去过户,需要走法律途径时,我们该怎样办。(补充协议是这样写的:买卖双方委托******有银公司(以下“经纪方”)就买卖于*****物业的所有买卖条件达成一致,于2010年3月13日签订《买卖合同》NO:****,就此合同补充协议如下:
一,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NO:*****时,卖方代理人已提供真实有效的《公证书》,由于在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方指定的****按揭代理有限公司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后,在申请按揭供求过程中卖方持有的《公证书》被遗失,现需要重新补办《公证书》,在此期间与买卖双方所约定的办理交易过户时间有冲突,经买卖双方约定,过户时间改为2010年5月25日前。
二,以上协议与已签订的《买卖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如有冲突处,以该协议为准。
三,此补充协议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一份,经纪方一份。)
2.如果业主把公证书办了下来,我们要如何确认此份公证是真的还是假的?(业主持有的是越南公证书(业主弟弟的房子,委托她卖);公证书能否是要求中介帮我确认此为真实与否,我们是全委托的.假如公证书是假的,中介也没有真的去帮我们查证,只是随便说是真的,那么它能以假乱真,通过了房管局给我们办理了过户,日后她弟回来追讨时,我们是否也会惹上官司?会否这个交易没效.
3.我们要求业主在过户后一个月内把户口迁出,但业主坚称是没有占用户口,不给我们书面承诺.由于我们要把户口迁过来,那想请问一下,我能否要求中介在过户,跟业主去查证此房子确是没有占用户口?
201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