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来前签合同,因自己老实,信任中介,签合同时不注意,业主要求四个月内银行放款,否则没收定金5万。现在是被牵着鼻子走。总要担心自己不仅收不到房子,还要损失5万,还有中介费等。现在已递件,假如真的四个月没放款,我和业主打官司,能否赢回我的钱?
我们是4.5号签约,协议6.10号银行放款的哦,一共才两个月,中介一再保证可以的现在是5月中旬了,我们已经过户完税了如果顺利的话下个星期放贷和出房产证(我们办理的快贷)所以说四个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了除非遇上特殊情况吧,政策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