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入职,前2天和主管说了要离职,因之前有同事辞职都会被扣除不同程度的培训费,或不批准辞职,算自动离职而不给于工资。
老妹觉得这些不合法,可是我和她都一样无奈不知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请求法律支援,给予解答,现将老妹公司的一些情况发表如下:
1.周二至日上班(其中,周六上班时间为:08:20-21:00,中间约2个小时休息午餐和晚餐;周日08:20-18:45,平时:08:45-18:15,中间90分钟吃饭休息;周一休息)
2.关于加班,没有加班费,只有一个月200元的加班补贴(已包含周末及节假日上班补贴)
3.离职:老妹说之前同事的经历,离职时都被不同程度苛扣培训费(合同里没写明培训或培训费这一项,没有培训协议,公司也未曾正式培训过员工,都是老员工和新人说一些东西应该怎么做,个人认为这不属于培训范畴,但老妹说公司说这算是给她们培训了,所以要扣培训费)
4.老妹已经按照公司合同要求,试用期内提早7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如果公司不批,是否可以离职?(抑或属于自动离职?这种情况下,能否拿到工资?因为之前有员工申请,老妹说公司不给批,所以按那位同事自动离职算,没给工资)
5.所签合同等书面资料当天即被公司拿走,个人手上没有相关任何资料,公司说要转正后才给合同。
6.工资被扣发一个月(7月份工资,8月底才能拿,8月份工资,9月底才能拿)
7.老妹说有同事因9月生病请假,上班不足18天,被公司以这个名义扣发八月工资,是否合法?
面对以上问题,我可以怎么做,老妹又能怎么做,我也想她能顺利离职?
但,我们都知道,这个制度可以在这家公司生存那么多年,可以使这家公司在广州这个法制相对成熟的大城市生存这么多年,我想除了这家公司后面看不见的硬背景外,更多的是利用了劳动者对法律的无知和息事宁人、不想惹事心态,不知道更多的会不会是对律法和执法部门的没信心??不知道,只知道,被压制的很多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补充:;老妹说她们公司的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公司大概也早知道员工辞职时会出现的问题,所以想的对策很周全。这是所谓的合法行为吗?
这个时候,真恨自己当时不考个律师或独个法学专业~~~~~~~

听了老妹的述说后,我真想一掌拍死某些制度、某些人……(上帝啊,原谅我的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