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太好了
我从读大学就喜欢研究婚姻法
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
管什么鬼法律
还是要靠自己去沟通感情生活的
婚姻法新解释把中国女人打入18层地狱,大家明白了没?尤其是拟做全职太太的。
27530297谈天说地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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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男性在这个社会的竞争力是比女人要强的,这点大家无需争论,因为目前还是男人主导的社会。
也就是相对而言,男人在婚前贷款购房的比例远高于女性,而一旦结婚,这个房子是属于男人的财产,妻子充其量可以得到已供款的50%。
另外,婚后购房,如果男人给不起款项,通常会由男方父母给首期或全额给足,在这样的条件下,男方父母通常有理由要求房子单署男方名或联父母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而妻子也不能占有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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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做2奶,更无权向男人索钱,即使索了,按新规定依然可由男人夫妻或男人的妻子起诉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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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你做妻子,还是做2奶,女人都很惨。
除非你有够多的实力赚钱。
[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07:55 编辑 ]
2010/11/17
全部回帖
秋风小吹:
读书可以说没用,也可以说有用,就看你怎么用.你说没有人嫁,我只是告诉你有.也不算很极端.我身边也有这种例子,我一个朋友是中专毕业75年的,他老婆是大学生,他老婆大他三岁,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只有三千元置了家具,床什么的.现在他孩子都十岁了,有两套房子,一间出租.夫妻感情也挺好.我只是说,法律是S的,人是活的.如果觉得此人嫁不嫁得过,那就要考察清楚咯!没有谁结婚,就会想到离婚分房子吧!如果是那种骗婚骗钱,我也觉得这人真傻,很可悲,甚至可怜.
查看原文2010/11/19回复
伊剑终情:
所谓婚前睁大眼,婚后半睁眼。可是,我们很多女人婚前不睁眼,婚后睁大眼,好,离婚吧。才发现好多问题,亏大了。
查看原文所以说嘛,当然要睁大眼睛,考虑清楚
别说为了怀孕,就结婚了
为了一句不高兴,不爽,就离婚了
当婚姻是儿戏.
别说为了怀孕,就结婚了
为了一句不高兴,不爽,就离婚了
当婚姻是儿戏.
2010/11/19回复
这次婚姻法修改不知道是那个猪脑袋的人提的。
2010/11/19回复
篮子:
说得太好了我从读大学就喜欢研究婚姻法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管什么鬼法律还是要靠自己去沟通感情生活的
查看原文所以说,各位未婚的,别把婚姻当儿戏,别把房子当筹码.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 本帖最后由 秋风小吹 于 2010-11-19 14:13 编辑 ]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 本帖最后由 秋风小吹 于 2010-11-19 14:13 编辑 ]
2010/11/19回复
红枣杞子粉:
现在的房价高企,靠近市中心些的一套房子都值个上百万了,我倒是想知道,婚前男方买了房的夫妻里,有多少会愿意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去。有个朋友,夫妻感情好得让我们羡慕,下班晚些,丈夫都要去车站接妻子的。但房子在婚前男方就去把剩下的房贷都全还完,婚后女方提出给男方二十万,房产证加名,男方都是顾左右而言他。现在二十万买房当然不值什么,但是他们是好几年前结婚的了。
查看原文想要叫他加儿子的名字都不加!还说加老婆的上去!
心凉呀!!!
又傻又天真的女人!当初就是想着嫁人又不是嫁钱!!!
心凉呀!!!

又傻又天真的女人!当初就是想着嫁人又不是嫁钱!!!
2010/11/19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