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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把中国女人打入18层地狱,大家明白了没?尤其是拟做全职太太的。

27521297谈天说地

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般而言,男性在这个社会的竞争力是比女人要强的,这点大家无需争论,因为目前还是男人主导的社会。

也就是相对而言,男人在婚前贷款购房的比例远高于女性,而一旦结婚,这个房子是属于男人的财产,妻子充其量可以得到已供款的50%。

另外,婚后购房,如果男人给不起款项,通常会由男方父母给首期或全额给足,在这样的条件下,男方父母通常有理由要求房子单署男方名或联父母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而妻子也不能占有该财产。
————————————————————————————

假如做2奶,更无权向男人索钱,即使索了,按新规定依然可由男人夫妻或男人的妻子起诉索回。

————————————————————

不论你做妻子,还是做2奶,女人都很惨。

除非你有够多的实力赚钱。

[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07:55 编辑 ]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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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剑终情:
你说的是极端个别的例子,根本不具备代表性,也就不具备说服性。比如说,你们村有个小学没毕业的后来发大财了,反而读书的没发大财,然后你就说读书没用。可以吗?
查看原文
读书可以说没用,也可以说有用,就看你怎么用.

你说没有人嫁,我只是告诉你有.也不算很极端.

我身边也有这种例子,我一个朋友是中专毕业75年的,他老婆是大学生,他老婆大他三岁,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只有三千元置了家具,床什么的.

现在他孩子都十岁了,有两套房子,一间出租.

夫妻感情也挺好.

我只是说,法律是S的,人是活的.

如果觉得此人嫁不嫁得过,那就要考察清楚咯!

没有谁结婚,就会想到离婚分房子吧!

如果是那种骗婚骗钱,我也觉得这人真傻,很可悲,甚至可怜.
2010/11/19回复
篮子篮子板凳
秋风小吹:
读书可以说没用,也可以说有用,就看你怎么用.你说没有人嫁,我只是告诉你有.也不算很极端.我身边也有这种例子,我一个朋友是中专毕业75年的,他老婆是大学生,他老婆大他三岁,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只有三千元置了家具,床什么的.现在他孩子都十岁了,有两套房子,一间出租.夫妻感情也挺好.我只是说,法律是S的,人是活的.如果觉得此人嫁不嫁得过,那就要考察清楚咯!没有谁结婚,就会想到离婚分房子吧!如果是那种骗婚骗钱,我也觉得这人真傻,很可悲,甚至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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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
我从读大学就喜欢研究婚姻法
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
管什么鬼法律
还是要靠自己去沟通感情生活的
2010/11/19回复
伊剑终情:
所谓婚前睁大眼,婚后半睁眼。可是,我们很多女人婚前不睁眼,婚后睁大眼,好,离婚吧。才发现好多问题,亏大了。
查看原文
所以说嘛,当然要睁大眼睛,考虑清楚

别说为了怀孕,就结婚了

为了一句不高兴,不爽,就离婚了

当婚姻是儿戏.
2010/11/19回复
这次婚姻法修改不知道是那个猪脑袋的人提的。
2010/11/19回复
篮子篮子6楼
jessie52100:
这次婚姻法修改不知道是那个猪脑袋的人提的。
查看原文
猪脑袋没有要修改法律
猪脑袋只是出了一个解释
它还没有权修改法律呢
这是两回事
2010/11/19回复
篮子:
说得太好了我从读大学就喜欢研究婚姻法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管什么鬼法律还是要靠自己去沟通感情生活的
查看原文
所以说,各位未婚的,别把婚姻当儿戏,别把房子当筹码.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 本帖最后由 秋风小吹 于 2010-11-19 14:13 编辑 ]
2010/11/19回复
我两袖清风。。。。。。。不是算这些了,老是算来算去不累吗???
2010/11/19回复
以前我还在想,我的房子给女儿的话,会不会被男方侵占?
现在倒放心了,我和我老公的财产永远只是属于我女儿的(虽然不多,只能一套房产)。
只能多挣一些钱给女儿了,哈。。。
2010/11/19回复
如果婚前男人有房,结婚时不加上女人的名字。
以后男人找老婆更难了。
建议所有未婚的女人找到有房产的男人,必须在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2010/11/19回复
红枣杞子粉:
现在的房价高企,靠近市中心些的一套房子都值个上百万了,我倒是想知道,婚前男方买了房的夫妻里,有多少会愿意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去。有个朋友,夫妻感情好得让我们羡慕,下班晚些,丈夫都要去车站接妻子的。但房子在婚前男方就去把剩下的房贷都全还完,婚后女方提出给男方二十万,房产证加名,男方都是顾左右而言他。现在二十万买房当然不值什么,但是他们是好几年前结婚的了。
查看原文
想要叫他加儿子的名字都不加!还说加老婆的上去!
心凉呀!!!
又傻又天真的女人!当初就是想着嫁人又不是嫁钱!!!
2010/11/19回复
liyifanliyifan12楼
有头发谁想做瘌痢?
不到了那步谁会去研究法律
法律给你保障的就是到万一那步撕破脸
最亲近的枕边人变成最可怕的人的时候
才会寻求最后的支持

感情已无药可救
至少经济上要给予足够的保障吧?
若开始就知道对自己没保障起码能有所保留
若到那步才知道自己无助才是可怜

多少妈妈跑来哭诉说看起来老实的丈夫出轨了
难道他们结婚的时候,自己努力憧憬和经营幸福生活的时候能够料想有今天?
2010/11/19回复
结婚肯定有结婚的理由。

但凡事多个心眼不是坏事。

我们已经看得太多的婚姻悲剧了。
2010/11/19回复
我觉得这样合理啊 是他出的钱就是他的 反过来 我自己婚前买的房也是我一个人的啊
2010/11/19回复
自己买房!
2010/11/19回复
这个对城市的独生子女有保障,但对于广大的农村妇女就等同于要她们以后净身出户了,住的房子是宅基地,很多时是家公或老公的名字,又不能加名或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在家忙活半辈子,年老色衰时分分钟要净身出户了
2010/11/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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