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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把中国女人打入18层地狱,大家明白了没?尤其是拟做全职太太的。

27507297谈天说地

婚后房产的归属。规定原文如下: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般而言,男性在这个社会的竞争力是比女人要强的,这点大家无需争论,因为目前还是男人主导的社会。

也就是相对而言,男人在婚前贷款购房的比例远高于女性,而一旦结婚,这个房子是属于男人的财产,妻子充其量可以得到已供款的50%。

另外,婚后购房,如果男人给不起款项,通常会由男方父母给首期或全额给足,在这样的条件下,男方父母通常有理由要求房子单署男方名或联父母名,视为男方个人财产,而妻子也不能占有该财产。
————————————————————————————

假如做2奶,更无权向男人索钱,即使索了,按新规定依然可由男人夫妻或男人的妻子起诉索回。

————————————————————

不论你做妻子,还是做2奶,女人都很惨。

除非你有够多的实力赚钱。

[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8 07:55 编辑 ]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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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小吹:
不可否认会有这种情况啊!不是有个大学生,非要嫁给一个农村的,修鞋的.还有一个外国英语老师,来到中国,非要嫁给河南还是哪里的农村小伙(做保安的),她妈妈让她回国生孩子,她说她嫁给中国人,就要在中国生孩子.如果考虑这么多结婚附属品,当初可能就不会嫁给老公了.不要说太极端的.说嫁乞丐,乞丐如果能做成丐帮帮主,也不错啊.我觉得婚姻还是共同营造,还是要注重双方思想,精神能不能交流,又不是嫁房子嫁钱.
查看原文
你说的是极端个别的例子,根本不具备代表性,也就不具备说服性。

比如说,你们村有个小学没毕业的后来发大财了,反而读书的没发大财,然后你就说读书没用。可以吗?
2010/11/19回复
按照目前中国普遍的婚嫁观念,基本上女人都希望找个各方面条件优于自己的男人,而不是找个各方面条件都差于自己的男人,更不会是要嫁个乞丐或者丐帮帮主。

[ 本帖最后由 伊剑终情 于 2010-11-19 11:36 编辑 ]
2010/11/19回复
篮子篮子4楼
伊剑终情:
你说的是极端个别的例子,根本不具备代表性,也就不具备说服性。比如说,你们村有个小学没毕业的后来发大财了,反而读书的没发大财,然后你就说读书没用。可以吗?
查看原文
其实,很多法律条款还就是规范这些极端个别的例子的
比如
楼上窗户掉了把剪刀,给人伤了
一栋楼几十层
没有人认,也没有证据证明到底是几楼掉下来的
怎么赔

这个都是非常极端的了
2010/11/19回复
我们可以不嫁房子,但房子也许会成为我们生活中隐隐的痛。

婚姻失败的原因,不外乎就是钱和性,注意房子可是要花大价钱的哦。
2010/11/19回复
所谓婚前睁大眼,婚后半睁眼。

可是,我们很多女人婚前不睁眼,婚后睁大眼,好,离婚吧。
才发现好多问题,亏大了。
2010/11/19回复
liyifan:
人家说的是全职太太咋把全职太太和自强自立对立起来了呢不过社会分工不同而已就算是职业女性都觉得不公平呢不但育儿还要赚钱养家回头只能拿回自己赚的钱育儿家事那算额外奉献了不可计算等于是贴钱保姆一枚炒了之后最多只能拿回自己带的薪,不好彩还要贴补男人,生儿育女算附送
查看原文
总结得是。。。
2010/11/19回复
养女儿的从小教育孩子,好好学习,以后努力工作,长大以后别当全职太太。
2010/11/19回复
张爱玲说的,华丽的衣裳里面,满是虱子。

幸福的后面,也许是千穿百孔,而你不知道。

所以,理智点。
2010/11/19回复
无视物质等因素的纯爱情是伟大的,但往往是悲剧结局。
2010/11/19回复
伊剑终情:
你说的是极端个别的例子,根本不具备代表性,也就不具备说服性。比如说,你们村有个小学没毕业的后来发大财了,反而读书的没发大财,然后你就说读书没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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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可以说没用,也可以说有用,就看你怎么用.

你说没有人嫁,我只是告诉你有.也不算很极端.

我身边也有这种例子,我一个朋友是中专毕业75年的,他老婆是大学生,他老婆大他三岁,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只有三千元置了家具,床什么的.

现在他孩子都十岁了,有两套房子,一间出租.

夫妻感情也挺好.

我只是说,法律是S的,人是活的.

如果觉得此人嫁不嫁得过,那就要考察清楚咯!

没有谁结婚,就会想到离婚分房子吧!

如果是那种骗婚骗钱,我也觉得这人真傻,很可悲,甚至可怜.
2010/11/19回复
篮子篮子12楼
秋风小吹:
读书可以说没用,也可以说有用,就看你怎么用.你说没有人嫁,我只是告诉你有.也不算很极端.我身边也有这种例子,我一个朋友是中专毕业75年的,他老婆是大学生,他老婆大他三岁,结婚的时候没有房子,只有三千元置了家具,床什么的.现在他孩子都十岁了,有两套房子,一间出租.夫妻感情也挺好.我只是说,法律是S的,人是活的.如果觉得此人嫁不嫁得过,那就要考察清楚咯!没有谁结婚,就会想到离婚分房子吧!如果是那种骗婚骗钱,我也觉得这人真傻,很可悲,甚至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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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好了
我从读大学就喜欢研究婚姻法
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
管什么鬼法律
还是要靠自己去沟通感情生活的
2010/11/19回复
伊剑终情:
所谓婚前睁大眼,婚后半睁眼。可是,我们很多女人婚前不睁眼,婚后睁大眼,好,离婚吧。才发现好多问题,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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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嘛,当然要睁大眼睛,考虑清楚

别说为了怀孕,就结婚了

为了一句不高兴,不爽,就离婚了

当婚姻是儿戏.
2010/11/19回复
这次婚姻法修改不知道是那个猪脑袋的人提的。
2010/11/19回复
篮子篮子15楼
jessie52100:
这次婚姻法修改不知道是那个猪脑袋的人提的。
查看原文
猪脑袋没有要修改法律
猪脑袋只是出了一个解释
它还没有权修改法律呢
这是两回事
2010/11/19回复
篮子:
说得太好了我从读大学就喜欢研究婚姻法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管什么鬼法律还是要靠自己去沟通感情生活的
查看原文
所以说,各位未婚的,别把婚姻当儿戏,别把房子当筹码.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 本帖最后由 秋风小吹 于 2010-11-19 14:13 编辑 ]
2010/11/19回复
我两袖清风。。。。。。。不是算这些了,老是算来算去不累吗???
2010/11/19回复
以前我还在想,我的房子给女儿的话,会不会被男方侵占?
现在倒放心了,我和我老公的财产永远只是属于我女儿的(虽然不多,只能一套房产)。
只能多挣一些钱给女儿了,哈。。。
2010/11/19回复
如果婚前男人有房,结婚时不加上女人的名字。
以后男人找老婆更难了。
建议所有未婚的女人找到有房产的男人,必须在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2010/11/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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