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集体户口,现在想贷款买房,首套房。但是单位开的收入证明不够月还款额的两倍,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贷不下来。因此想把男朋友加为共同还款人(我们还没有领证),但是男朋友不是广州户口。有没有朋友知道,现在的限购政策下,可以以我和男朋友两个人作为共同还款人来买房么(房主上只是只写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