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州集体户口,现在想贷款买房,首套房。但是单位开的收入证明不够月还款额的两倍,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贷不下来。因此想把男朋友加为共同还款人(我们还没有领证),但是男朋友不是广州户口。有没有朋友知道,现在的限购政策下,可以以我和男朋友两个人作为共同还款人来买房么(房主上只是只写我的名字)
你贷最长年限米得罗,如果你贷十年不够就写贷二十年吧!如果弄个假收入证明,但一旦银行查出了,你就会被拒贷,只能换第间银行了!如果你房产证同你男友联名就得,这样你的工资不够就叫理男友出示埋收入证明,这个是可以的,但你房产证无距个名,不能双方出示收入证明!因为我第一套房子跟当时的男友现在的老公就是甘样情况,当时我老公的收入证明不够,所以我又要提供我的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