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详情

无良的海伦春天,JMM要小心啊~~~

1346299房产楼市

在妈网也潜伏了好久啦,但是最近一件很气氛的事情让我无法平息,写出来和众多JMM一起“共勉”。
“首付15万提前十年享大三房”多么响亮的口号,多么的诱人,唉~~~~
一直想要买房子,但是自己也没太多时间去看,终于碰到一个好的机会参加了妈妈网7月的的“海伦春天”看房团,当时被他们诱人的广告词吸引了,于是便兴致勃勃的参加了。
活动当天好是热闹,人山人海(可能是新开楼盘的缘故吧),首先去到听销售们介绍沙盘,然后观看了样板房,看了之后觉得还算满意,销售们一直在那里忙着给大家算钱,忙的不亦乐乎,自己也看这这里还不错,而且离自己上班的地方还算近,于是就找和销售聊了聊,销售一直在和我说要赶快啦,要不不快点下定就没啦,看着身边好多人自己也是心急,因为自己也是第一次买房,所以对很多东西都不是很了解,当时也是比较冲动,于是乎悲催的事情发生啦,因顾及自己看中的会被别人抢走便心急火燎的把他们的一个所谓的预购合同给签了,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汇完“定金”(当时被销售催着说一定要先付3万的定金,但是身上资金不够,于是匆忙的就支付了一部分)后才仔细看合同,发现那里写着“定金一旦支付不予退还”的字样,当时自己也没多想,因为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又跑过去付完了余款,并且即将签署认购书,但是因为当天有急事变和他们说明,让我第三天再去签署,但是付完款后的晚上更悲催的事情发生啦,家里因为需要资金流转让我汇一笔款项回去,但是自己如果汇款回去就没法交付首付啦,但是还是家里重要,于是就给家里汇款过去,晚上电话给销售说明了我的具体情况,说可能因为我这边暂时不够首付的款项,想撤销那个预购并且退还定金,但是当晚销售很不耐烦的对我说,请你仔细看好合同,我们是不退还定金的(但是签预购合同的时候,销售根本没给我标注并且说明这件事情,自己也是第一次购房不是很清楚这些事情),结果听到后我但是气愤啊,3万块啊,虽然不是很多,但是也是辛苦赚来的啊,于是第三天又跑到他们那边和销售以及他们的那里的领导理论,我还很生气的和他们说要投诉他们,要报纸报道他们,结果他们一个貌似领导的人说,“你去吧,我们不怕这个”,当时听到这个我是火冒三丈啊,这是多么严重的一件事情在他们眼里却如此“轻如鸿毛”,但是又有事情,所以先回到了公司,但是这口气我一直咽不下去,但是找了好几个朋友和电话咨询都表示不好做,于是自己也有点心灰意冷,但是另外一件事情激发了我的怒气,就是付完定金的一周后,那个接待我的销售告诉我,他们要解除我预定的那套房子,要卖给其他的购房者,当时我就气了,为何我还没取消我的预购,他们就直接将我预购的房子又重新给到别人, 而我的3万定金却石沉大海呢,这是什么道理,我觉得这样是不是有些欺骗购物者呢。
讲完我的遭遇,于是就想到万能的妈网,让JMM一起来看看这些无良的开发商,看看这些唯利是图的售楼小姐们的嘴脸,同时也给我讨个公道,JMM们一起来批判这些不公平事件吧,让他们知道万能妈网的力量,不要去参加这些“海伦春天”等恶毒开发商的售楼活动以免上当受骗啊~~~~
为帮助JMM,我特意百度了几个名词,大家多注意啊:
ps: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2011/09/05
全部回帖
handhelenhandhelen沙发
法律上,除因不可抗力及情势转变外,定金是不退的。

晚交定金及首期,在楼主安例中不会影响合同及应有权利义务

如果碰到KFS想转卖,事先收到一定要表示拒绝;如果真被转卖,那恭喜你,有钱可赚了
2011/09/06回复
乐呵(^ω^):
希望楼主能得到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吧
查看原文
谢谢哟!
2011/09/06回复
newboy:
这不大可能!如果你有证据,同时,你的定金合同还没到履行时间,那他们是不可以再卖给别人的。如果在定金合同有效期内,他们再把房子卖给别人,那就涉及一房多卖。你可以告他们的!
查看原文
这个估计是那些售楼方自己蛮有信心觉得我们没办法,就大咧咧的去操作咯!
2011/09/06回复
noizz:
是不是你已经违约了,因为你没有按时给首期。如果是,现在你怎么都理亏,打官司也打不赢。如果不是,你还有挽救的余地嘛,就像楼上说的,是他们违约。
查看原文
当时交了定金都还没给我签认购书就出问题了!!
2011/09/06回复
挚爱毛毛虫:
购房陷阱啊!签任何字都得看清楚文件啊。教训啊。希望LZ能顺利解决此事。
查看原文
是啊,大家都要注意咯!!
2011/09/06回复
applemay 发表于 2011-9-6 07:11
这也不能全怪发展商。试问一下,下了定可以退的,那么那些炒房的岂不是可以像以前那样以很少的钱拿来炒楼, ...


恩,是啊,当时销售也是这样和我说的,但是是第一次购房不是很了解!!销售应该和我事前说明的,结果木有说!!
2011/09/06回复
handhelen:
法律上,除因不可抗力及情势转变外,定金是不退的。晚交定金及首期,在楼主安例中不会影响合同及应有权利义务如果碰到KFS想转卖,事先收到一定要表示拒绝;如果真被转卖,那恭喜你,有钱可赚了
查看原文
就别想赚咯,呵呵,有得会回就不错咯!!
2011/09/06回复
他们就是会制造假象来提高大家的紧张,跟你算最划算的一套,没等几分钟就公布卖完了,千万别被忽悠了,要谨慎考虑。
2011/09/06回复
KFS虽然强势,但他们也没有做错。定金是没得退。
2011/09/06回复
买房子 切忌急!
2011/09/06回复
20100123:
他们就是会制造假象来提高大家的紧张,跟你算最划算的一套,没等几分钟就公布卖完了,千万别被忽悠了,要谨慎考虑。
查看原文
呵呵,这个一定的,JMM注意啊!!
2011/09/07回复
菲菲宝贝:
KFS虽然强势,但他们也没有做错。定金是没得退。
查看原文
唉!所以我就是这么的抑郁,引以为鉴!
2011/09/07回复
windywenwen:
买房子 切忌急!
查看原文
对~~切记~切记~
2011/09/07回复
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楼主签合同的时候没考虑清楚,过于急躁,合同规定都没看明白就签了,现在后悔了也不能完全怪人家开发商,定金本来就是不能退的,在哪里都一样。
2011/09/08回复
dqgigidqgigi16楼
没退钱给你,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是否放弃此套房,开发商就把房卖给别人,这样的行为可耻
2011/09/08回复
你都交了定金了,他们还想卖给别人,按照定金的规则就是他违约,他们应该双倍赔你
2011/09/08回复
有一个约定时间的,是不是你过了约定时间还没交首期,所以开发商另卖了?
2011/09/08回复
你都是7月份的事,应过了约定首付时间,一般开发商一周或10天就要你交齐首付签合同的
2011/09/08回复
任何时候钱在自己口袋才是自己的,出了想要回来费事费神。亏了几次得出的教训。
2011/09/08回复
猜你喜欢

广州十年,买房比较后悔的地方,供人当反面教材

祈福楼房坑人没商量!要买房的需谨慎

紧急求助:搜房网的定金陷阱,怎么破?

卖房遇到极品买家

(更新)雅居乐的销售的素质这般差,开发商也没有任何投诉处理体制,极差!

终于过递件过户了

热点推荐

早高峰地铁口被共享单车堵死 谁能管管?

40岁后再看婚姻 你还会觉得它值得吗?

顺德民信老铺糖水踩雷?甜到齁

中年女人 那些变美的实用小方法

广州麻友优惠好物群 欢迎进群~

2026装修必进宝藏群 让你省心不踩坑

用心栽种百合,收获满满欢喜

在电信上班不知不觉三年

看似自由自在,实则身不由己

70后,后半生用心过好每一天

有同小区换房的吗?

两个涨价消息

永定土楼:世界遗产里的生活美学

查看更多热点 >

回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