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uiyang 发表于 2012-2-4 21:41 
就像有人和我说,他情愿罚款2000,如果孩子饿了也要给他吃.根本不管什么公共意识.自己小孩不吃就要不行了. ...
我可说你是断章取义吗?
我个人认为你是的,因为我的上下句连结后说明的是两个意思:第一,不是绝对不允许进食;第二,在2000元罚款与小孩非常饥饿的情况下,在没有侵犯别人利益的情况下怎么去权衡这选择。
如果我没记错,您曾又问,如果没有零食怎么选择,而我的回答好像是:我会告诉小孩子,你是愿意用牙齿咬座椅还是愿意用牙齿啃车厢铁皮……
每个人在面对问题的时候都会经过衡量而做出选择,选择愿意罚款2000给小孩子进食对我而言只代表,我要做出取舍,这种取舍不是我强硬去作的,而是法律给我的选择权利,因为法律告诉我你可以选择进食,代价是罚款2000。
冷静的去看问题去看法律,法律没有告诉任何人你必须要这么做。法律之所以是公平是因为在法律会告诉你,你得到的和失去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