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屋,写的是我妹妹的名字,我老公集体户口可以落户口过去么?如果不可以她赠予给我是不是很少钱就可以?或者可不可以直接赠与我老公?如果赠予我的话,我没有广州户口,我老公是广州户口,可以落户么?赠予的房屋超过五年后再出售要不要很高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