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钱是属于小孩的,但当孩子没有降生的时候,家长所给他人小孩的利是钱,不存在交换。当小孩出生了,才有交换,小孩的存在才是交换的前提。如果认为是交换的话,那么就是把小孩当交换的工具,有没有把当作他是一个人,有没有尊重他,根本不重要。认为小孩收到的钱,不属于他的,那么如果他不存在的话,那么这些钱,也根本收不回来!如果偏激的话,小孩为了钱去做傻事,那又值得吗?强权高压,就是爱他的方式吗?
至于那个例子,小孩要的是权利,有错吗?至于怎样保管是另外一回事。小孩会说出那样的话,作为家长,是不是要反省?有没有尊重过他?打个比方,换了自己是小孩,长辈给小孩一些糖果,家长就说这些是大人交换的的,不属于小孩的,要没收,要用在别的地方。自己也当过小孩,听了这话,又有怎样的感受呢?
抚养小孩是父母的天职,就算没有这些利是钱,父母也有义务去养他。要把属于他的钱用在他身上或家里,没问题,但前提下经过他同意,一声不响地说没收,他根本不知道。他需要有知情权,这要求过分吗?
大人爱他,希望他在新的一年里健康成长,利是是一种祝福的形式,承载着亲人对他的祝福,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乱用。正因为他的存在,长辈更给予一种深深的祝福和期望,他不是大人用来交换的工具。生命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最近,有网友发帖称,亲戚串门给了闺女压岁钱,女儿不让大人保管了,说侵犯了她的权利。大人用的话就告到法院!
知名律师对此表示,孩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了他人的赠与,即表示其对赠与物享有所有权。因此,大人给予小孩子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孩子对压岁钱享有的是所有权,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对孩子的财产具保管义务,但凡不是为了被监护人(即孩子)的利益而处分其财产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包括不能用孩子的压岁钱来交学费,因为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是家长的责任。
v69您觉得法律的规定合理吗?您又怎样处理孩子的压岁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