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出丁点钱买房,房子竟然要求只写老公一个人的名字!818美妈们买房子都写谁的名字?
53198254房产楼市
正题来了:
我们回到LG家那边去看,JP很久之前已经在同一个小区买了房,但是房子是准备过户给小儿子的,我们是没份的,然后JP就说如果我跟LG要买房的话,就适当帮我们出一点,于是我们回去看了跟JP同一个小区的房子,看来看去,每次我跟LG确定好了,JP就来泼一盆冷水,朝南向:太贵,楼层太高,不适合居住... 朝北:没有阳光... 楼层看高了 就说高了贵很多...(电梯楼越高越贵..美妈们都知道的吧),好不容易在大家都满意的情况下敲定一套,第二天一大早JP又改变主意了... 说是太贵,超出她预算太多(话说JP想着就帮几万块,买大的可能会超过10万)...好吧,我跟LG也不想负债太重,于是我们挑来挑去 选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 看完房从楼上下来,大家就在讨论怎么付款之类的,但是自己请假回去看的房子 假期也到了,要回 去上班,所以就先回广州 想着回来广州后再请假到时候就一起回去把手续办好(买房之前我就跟LG商量好了,房子要写两个人的名字)JP冷不丁地冒了一句:回来签合同两个人跑来跑去的太麻烦啦,就写一个人的名字吧!(言下之意就是写我LG的名字就可以了),LG知道JP的意思,于是就很大声地跟我说:LP,那就写你的名字吧!(在此赞美一下LG)于是JP就不出声了,闷闷不乐的回家去了... 那么我也就跟LG回来广州了。
回来广州后我心里老是觉得不妥,因为JP的性格 估计肯定要出什么问题,但是想想大家都同意就算有什么也差不到哪里去了吧,今天早上LG跟JG(JG人是很公正的,人也很好)打完电话后跟我说,JP说的她要出钱的话,房产证上面就只能写LG一个人的名字(房款几十万,JP也就出几万块而已),我听了之后觉得很奇怪,我们出大头,JP出一丁点,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还轮不到JP说了算吧?于是我就跟LG说:你跟你妈说,如果这个房子你老妈出全款,房子写谁的名字我无所谓,写JP的名字我都一点意见都没有。
现在想想,当初我就不应该同意回家去买房子的,幸亏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我觉得都还是不要跟JP住同一个小区,想想都害怕!!!
题外话:JG跟JP买的房子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JG是赞成我跟LG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的,但是JP不赞成,于是JG一直在做JP的思想工作,于是就问JP为什么他们买房JP要写自己的名字,JP答:我们两个买房,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
呵呵那你怎么不能够换位思考一下?
2013/04/24
精选回帖
leanalin101楼
那里呀,珠江新城那里还是越秀房地产交易中心,越秀区房子在那里过户抵押的,东方三路那边是天河区的。还有,只有一个名字的房子是可以业主一人就能过户的,不用通知伴侣,伴侣共有财产官司是能打赢,可是买主是无过错第三方,只要卖完房出了房产证,新买主是不需负法律责任的,做为利益方的伴侣要追偿,只能找原来业主要钱,可是人家说钱花光,没得赔呀,最终会是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所以还是加名好,安全。我家房子当时因为限购,我断了社保不能加名,打算房产证出后去房管局加名。虽说现在男人还不错,可是未来谁知道,男人变起来可能会彼此都成仇人的,还是有点保障好。
2013/04/26回复
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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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v沙发
:
好像不是这样的吧。
我去年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只写了男方名字,但是过户时,房管局和地税局都要男方老婆当场签字的。
中介说这也是必须的,属于共有财产,完善产权,有一方不同意卖都不行。
我去年买了套二手房,原房主只写了男方名字,但是过户时,房管局和地税局都要男方老婆当场签字的。
中介说这也是必须的,属于共有财产,完善产权,有一方不同意卖都不行。
2013/04/24回复
同学A5楼
如果我是楼主,我会主动说些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1写谁的名字都有你的一半,写也是一半,不写也是一半
2主动说 ...
2013/04/24回复
joycexgq9楼
:
不是这样的,现在房产证上会写清楚,是独有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而且共同财产的房产证是会在最后备注的地方写上共有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婚后的房子,不管谁买都是共有财产,除非是父母买的指定只给某人。所以我一开始看的时候就纳闷,楼主为啥会纠结这个问题,写谁名字都一样啊!我朋友家的房子婚前买的,是我朋友一个人的名字,性质写的独有。我同事家的房子婚后买的,写了老婆的名字(同事老公家比较会做人),房产证上性质写的共有,备注上写了我同事老公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两本房产证我都见过了,所以知道
2013/04/24回复
林洁妈妈10楼
那就硬起来、不要家婆的钱哦。
该信息来自[广妈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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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回复
Kathylee13楼
从房子的事完全能看出一个家庭对待经济利益的观念。
如夫妻是一个完整结合的经济体,这种事自然而然就写2个人,因为双方的利益出发点一致,
如平时已经是AA制的家庭,这时的处理的出发点变成你是你,我是我,出发点不一致自然有分歧了。
如夫妻是一个完整结合的经济体,这种事自然而然就写2个人,因为双方的利益出发点一致,
如平时已经是AA制的家庭,这时的处理的出发点变成你是你,我是我,出发点不一致自然有分歧了。
2013/04/24回复
°易拉罐14楼
胖气球:
如题,我跟LG结婚,因为种种原因(其实是JP的原因),没有摆酒,当然也没有买房,其实我是看中LG人不错,才裸婚的,结婚一年多,现在也准备筹钱买房,我的意思是,我跟LG都是在广州这边上班,那么就在广州这边买一套面积小一些的先住着,等到我们赚到钱再换大的,起码也能省掉现在1千多的房租,但是LG不愿意,说广州这边的房价如何贵,云云.. 自己也觉着LG的顾虑也挺有道理,毕竟在广州买负担就会重很多,于是就同意回LG老家买(LG老家也是城市里,但是不是像广州这么大城市)。 正题来了: 我们回到LG家那边去看,JP很久之前已经在同一个小区买了房,但是房子是准备过户给小儿子的,我们是没份的,然后JP就说如果我跟LG要买房的话,就适当帮我们出一点,于是我们回去看了跟JP同一个小区的房子,看来看去,每次我跟LG确定好了,JP就来泼一盆冷水,朝南向:太贵,楼层太高,不适合居住... 朝北:没有阳光... 楼层看高了 就说高了贵很多...(电梯楼越高越贵..美妈们都知道的吧),好不容易在大家都满意的情况下敲定一套,第二天一大早JP又改变主意了... 说是太贵,超出她预算太多(话说JP想着就帮几万块,买大的可能会超过10万)...好吧,我跟LG也不想负债太重,于是我们挑来挑去 选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 看完房从楼上下来,大家就在讨论怎么付款之类的,但是自己请假回去看的房子 假期也到了,要回 去上班,所以就先回广州 想着回来广州后再请假到时候就一起回去把手续办好(买房之前我就跟LG商量好了,房子要写两个人的名字)JP冷不丁地冒了一句:回来签合同两个人跑来跑去的太麻烦啦,就写一个人的名字吧!(言下之意就是写我LG的名字就可以了),LG知道JP的意思,于是就很大声地跟我说:LP,那就写你的名字吧!(在此赞美一下LG)于是JP就不出声了,闷闷不乐的回家去了... 那么我也就跟LG回来广州了。 回来广州后我心里老是觉得不妥,因为JP的性格 估计肯定要出什么问题,但是想想大家都同意就算有什么也差不到哪里去了吧,今天早上LG跟JG(JG人是很公正的,人也很好)打完电话后跟我说,JP说的她要出钱的话,房产证上面就只能写LG一个人的名字(房款几十万,JP也就出几万块而已),我听了之后觉得很奇怪,我们出大头,JP出一丁点,房产证上面写谁的名字还轮不到JP说了算吧?于是我就跟LG说:你跟你妈说,如果这个房子你老妈出全款,房子写谁的名字我无所谓,写JP的名字我都一点意见都没有。 现在想想,当初我就不应该同意回家去买房子的,幸亏现在改变主意还来得及,我觉得都还是不要跟JP住同一个小区,想想都害怕!!! 题外话:JG跟JP买的房子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JG是赞成我跟LG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的,但是JP不赞成,于是JG一直在做JP的思想工作,于是就问JP为什么他们买房JP要写自己的名字,JP答:我们两个买房,为什么不写我的名字? 呵呵那你怎么不能够换位思考一下?
查看原文只要系婚后买嘎!就算写你老公名你都有份!你有份供吧!这就是证据!打官司你都会赢
2013/04/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