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话我眼红又好,什么都好啦。说白了,这旧楼加装电梯,本来就是高低层一场利益的角逐。高层因通风好、采光好,装了电梯,稳坐升值。低层呢?将面临的是贬值,同样的市场价,你会选一套阴暗潮湿,一打开窗对着电梯的房子吗?所以说,要装得成,肯定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没错,现在地方政策,为2/3的业主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但也加了一条:对业主提出的增设电梯影响通风、采光或通行等建筑设计问题征求受影响业主的意见或者修改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没有影响,2/3业主同意,规划局审批就能通过的。所以,其实那些原单位的业主是太心急了,也想太多了。首先不说补偿费是业主集资,不是原单位给的,就算是原单位给的,钱是给你们职工的,分配权使用权都是自己内部的事,被老想别觉得会让别人会占了便宜。其实按总建设费、赔偿费(如果确认没影响,压根就没有赔偿费)计算各户应该分摊的费用,然后原单位业主的扣除单位给的部分,不能得了吗。想多了,就复杂了。题外话:事业单位福利要低调。有钱关门分就是了,根本就不应该与这种民事扯在一起。别让纳税人遐想到民脂民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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