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手搂遭遇跌价,你会争取退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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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下行二手房降价 购房者欲退房遭开发商拒绝
位于北京亦庄开发区的林肯公园是由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知名房地产项目。去年年底,吴女士以单价37300元/平米的价格入手了一套林肯公园二期119平米,总价446万多元的房子。吴女士称其本打算多付些首付,贷款短期内还清。后因为一些事情急需用钱,首付额度比最初计划大为减少。如果开始还贷,每月要付2万元左右的房贷,这样经济负担会很大。而如果把房子卖掉,价格上也没有一点竞争优势。首先开发商手里还有大量房源,价格和当初购买时持平,二手房市场中更有大量其他投资者去年上半年甚至前年以20000—35000元/平米购买的房子,出手价格远低于其买入时的37300元/平米,吴女士即便原价出售,在价格上也没有任何优势。
因此,吴女士萌生了退房的念头。吴女士出示的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欲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出卖人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如果买受人在该商品房实际交付前解除合同,在获得出卖人同意后,则购房定金不予退还,并向出卖人支付该商品房总房款10%的违约金。”吴女士算下来,如果选择退房,需赔偿开发商46万元左右,但如果现在不退房,8月份收房时各项契税算下来还要交13万元左右,每月还需缴纳银行1万多元的利息,加上二手房价贬值,这样算下来整体损失将不止46万元。退房的代价虽然大,但考虑到以后的还贷压力和市场形势,吴女士还是决定在八月份交房前将房子退掉。
然而,吴女士的退房要求被北京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不能单方面解约”为由拒绝。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吴女士向记者反映其遭遇。记者联系了林肯公园售楼处,希望就此事对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采访。但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以“经理不在,且不方便提供联系方式”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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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