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单独二胎都不用罚款了,已罚的老实人公平公正在哪里?
43141185谈天说地
我们,被迫或者主动缴纳罚款的我们,遵守政策的我们,遵循规则的我们,被狠狠的耍了,一起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吧!退款退款退款,转正转正转正!**,这社会的公平公正在哪里?省计委,3月份大声说3月省政策**前的都算超生,不过 两个多月就偷偷摸摸给去年11月前生的上户口,不是摆明欺负老实人嘛!兄弟姐妹们叔叔阿姨们,一起行动起来,我们要公平公正!我们的小孩要平等!
ai
“去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暂叫停办理
[p=23, null, left] 记者留意到,除了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3月27日之间出生的单独两孩可以申请补办手续,2013年 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两孩”也可以申请办理。
[p=23, null, left] 广州海珠区某居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6月16日那天“开办”的确实有2013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两孩”申请,但是这些人群补办过程中要进行谈话,做笔录。至于他们抢生的孩儿是否属政策内、需不需要罚款,工作人员暂不透露。
[p=23, null, left] 然而,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18日接到口头通知,暂停补办2013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两孩”申请。”
2014/06/30
精选回帖
DJ1980163楼
本帖最后由 DJ1980 于 2014-9-15 00:08 编辑 zhzzy 发表于 2014-9-14 14:43 已经签字认罚,走遍中国外国的法律,都没有退的理老百姓不是律师,没必要去了解那么细致的法律条文。就像消费者没有必要去学习食物分析,我们只需要面对安全的食品,去购买即可。难不成真的要逼得大家家家户户亲自养猪养牛才算合理?那么社会分工意义何在?计生政策同样如此,老百姓只要知道该如何做以及不这样做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即可。考虑计生政策合理合法,是政府相关部门该考虑的事情,不是我们该做的事。你们制定政策不合理,不合情,那么即使合法又有什么用?所合之法也是恶法,违反社会公平公正的,违背老百姓根本利益的。我们之前之所以会接受处罚前提就是这个处罚条例是所有超生的人都要遵守的,即使暂不接受处理之后一定是同等对待的。而实际上,我们选择生育并接受处理的人,到头来反而比不接受处理的人更加吃亏,这样合理吗?这样公平吗?
2014/09/14回复
1970/01/01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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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1980板凳
蔷薇谷:
之前还有超生把公职都丢了的呢,怎么计呢
查看原文国家公务员系统中恢复公职的也不少见呀,各种原因导致撤销,各种原因恢复!丢了公职的或许本身就已经厌倦了所谓的公职,如果真心喜欢他的公职,自会权宜!奇怪的是为什么大家认为丢了公职是可惜的事情,小老百姓丢工作换工作都是常事,唯有公职令人惋惜?看来公职确实有它的优势!优势在哪里呢?我们现在追求的就是公平公开公正这三公,只有这三公做好了,那三公才能有效监督,到时候也没有所谓的“公”职一说,它也就是一份普通的工作而已!
2014/09/06回复
DJ19804楼
aiaixia2003:
有本事就争取到,没本事,就自认倒霉吧。再说了,你孩子都生了,也认了,现在来说这个,没意思了啊
查看原文现在我们努力争取的公平,正是未来你所要享受的。
不要一边抱怨这个社会没有公平,一边又不去争取,而后心里又是那么渴望有人为自己争取来公平。
不要一边抱怨这个社会没有公平,一边又不去争取,而后心里又是那么渴望有人为自己争取来公平。
2014/09/06回复
绿色长城6楼
今天羊城晚报登了:广东省在国策前出生的单独二胎已经不用按超生罚款了,只需要按照程序违法缴纳2%,已经缴 ...
2014/09/06回复
DJ19807楼
:
首先:你们连讨论的标的都没有
其次: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生育权,国家没有不准你生,只是生了要交社会抚养费,你为什么不生呢?因为你不想交社会抚养费。如果你想要一个孩子的意愿足够强烈,那么什么社会抚养费什么工作变动都不是问题
最后:如果你当时生了,你也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了,那么此时此刻大环境下你就是相对无过错方,可以去要求你的公平公正,去要回你的利益
其次:每个公民都有自己的生育权,国家没有不准你生,只是生了要交社会抚养费,你为什么不生呢?因为你不想交社会抚养费。如果你想要一个孩子的意愿足够强烈,那么什么社会抚养费什么工作变动都不是问题
最后:如果你当时生了,你也缴纳了社会抚养费了,那么此时此刻大环境下你就是相对无过错方,可以去要求你的公平公正,去要回你的利益
2014/09/06回复
DJ198010楼
绿色长城:
记得以前有个老长辈教育我们:有好事时要快点,有坏事时要慢点。呵呵。
查看原文这种说法的根源是来源于对政府朝令夕改的担忧,对是人治非法制的潜意识认同
我们现在还要这样子吗
建设法制社会,“把权利关进笼子”是政府工作改革的重点。
我们现在还要这样子吗
建设法制社会,“把权利关进笼子”是政府工作改革的重点。
2014/09/06回复
DJ198011楼
rain.yxy:
该罚啊,区别就是别人守法而你没有守。
查看原文我们是遵守法规的啊,生二胎是忠于自己的内心,交社会抚养费是遵守计生政策,怎么就不守法呢
不守法的是超生未交社会抚养费的那部分呀
不守法的是超生未交社会抚养费的那部分呀
2014/09/06回复
qqmm12312楼
我常抱个心态,也希望教育孩子用这种心态去生活: 就是既拥有普世价值观也有独立的思维.
你的经历我也曾部分经历,但我心已无怨气,心已平情.因为我换位思考过了.
你与我都有以下的好处: 1,我们的第二个孩子比别人的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早. 2,我们罚的款也比以后超生的孩子罚的款要轻,3,我们的将来都有两个孩子为我们所自豪.
这不足够吗?至于所有的不公,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活在天朝就得抱着独立的思维去接受现实.
过去了就让它过去.虽然我知道这一切也是造成我们对社会产生冷漠感.
不要再花精力去执迷已过去的事情.面向将来不是更好.
你的经历我也曾部分经历,但我心已无怨气,心已平情.因为我换位思考过了.
你与我都有以下的好处: 1,我们的第二个孩子比别人的第二个孩子出生的早. 2,我们罚的款也比以后超生的孩子罚的款要轻,3,我们的将来都有两个孩子为我们所自豪.
这不足够吗?至于所有的不公,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活在天朝就得抱着独立的思维去接受现实.
过去了就让它过去.虽然我知道这一切也是造成我们对社会产生冷漠感.
不要再花精力去执迷已过去的事情.面向将来不是更好.
2014/09/06回复
lmlpszmwj13楼
DJ1980:
该是你的总归是你的。如果因为别人追求公平,你的权益就有可能灭失的话,那只能说明不公平是切实存在的。1980.9.25中共中央致全国人民一封信,承诺在30年后,计生工作将做出重大调整。单独二胎政策是基于历史承诺,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正确调整,是得民心顺民意的。现在一切矛盾不是因为这个政策的**,而在于处理过程中的不公平和利益集团的瞻前顾后,没有从实质问题----既单独二胎享有二胎生育权-出发,而是从社会抚养费的角度去考虑得失。计生办工作人员曾答复说“现在最错的就是单独二胎政策,还不如和以前一样,不是很好吗”,计生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管理水平由此可见一斑!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具有社会资源的补偿性和征收的强制性。单独二胎政策赋予了这部分孩子与未超生孩子同等的权利,所谓的社会资源占用的说法不再成立!应予退回。具体操作可按照超生行为发生时间距离政策颁布时间差来执行。
查看原文不明白LZ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到底是该罚还是不该罚?如果认为不该罚,那就努力去争取讨回自己的罚款,争取自己的权益(不过看来可能性不大,哪有吃到嘴的肉还会吐出来的?)如果认为该罚,那就无话可说了。总不成后来的罚少了,自己心里不平衡吧?想要人家也多罚一点吧?您有没有看到浙江的政策:已经交了罚款的就算了,不退回;没有交的,就不再交了。如果说到“守法”,您说您到底是守法还是没有守法?那个计生政策本来就不人道,不合理。请LZ看清楚这点。
2014/09/06回复
DJ198014楼
lmlpszmwj:
不明白LZ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到底是该罚还是不该罚?如果认为不该罚,那就努力去争取讨回自己的罚款,争取自己的权益(不过看来可能性不大,哪有吃到嘴的肉还会吐出来的?)如果认为该罚,那就无话可说了。总不成后来的罚少了,自己心里不平衡吧?想要人家也多罚一点吧?您有没有看到浙江的政策:已经交了罚款的就算了,不退回;没有交的,就不再交了。如果说到“守法”,您说您到底是守法还是没有守法?那个计生政策本来就不人道,不合理。请LZ看清楚这点。
查看原文不是该罚和不该罚的问题,是怎么罚才公平的问题!
同样的违规行为,已罚和未罚的在新政下处理方式迥异,这非常不公平
而且已罚的是遵守当时政策的,未罚的是逃避当时政策的,
鞭打快牛,老实人吃亏,刑法量刑尚要考虑主观意愿的因素,如果逃避拖延的反而好过主动及时的,那对整个社会的示范是什么呢,老实人越来越少,政府公信力越来越差。
我们的观点是单独二胎政策已下,所有符合单独二胎的家庭都应该同等对待,给予我们应有的权利,不能是该享有的权利没有享受到!
同样的违规行为,已罚和未罚的在新政下处理方式迥异,这非常不公平
而且已罚的是遵守当时政策的,未罚的是逃避当时政策的,
鞭打快牛,老实人吃亏,刑法量刑尚要考虑主观意愿的因素,如果逃避拖延的反而好过主动及时的,那对整个社会的示范是什么呢,老实人越来越少,政府公信力越来越差。
我们的观点是单独二胎政策已下,所有符合单独二胎的家庭都应该同等对待,给予我们应有的权利,不能是该享有的权利没有享受到!
2014/09/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