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小朋友2015年升小学,之前一直听讲地段生只要符合祖辈房或者父母房产其中一项就可以了。但最近与其他妈咪聊天时,又听说政策变了,一定要孩子父母完全单独拥有房产的户口才算地段生。LZ本人的房产是与自己父母共有的,即我有一部份,我的父母有一部份,小朋友和先生的户口都与我一起并在此房下,那究竟算不算地段生呢?难道真的要去转名,把房产份额全部转让给我吗?这么没人性的政策也有???!!!~~~烦恼ing.....有妈咪可以分享最确切的信息吗?!
端午节2007:政策的东西,唉,我一个朋友的女儿去年入读小学当时更麻烦:她老公在天河区另外一个街道有一处房产(因为房子小,一直没居住过),一直出租;小孩跟朋友夫妇及家婆一直在我们街道居住。去年在我们街道路段小学报名的时候,学校说房产名字是祖辈的,而且不是唯一房产,小孩要去爸爸房产那边入读;我朋友就去了老公房产那边咨询,那边却说,你们虽然有房产,但户口没在我们这边。只有想到把房产转到朋友老公名下,但转名要所有的兄弟姐妹去公证,但朋友的老公有一个妹妹人在澳洲。。后来没办法,不能直接转名,后来是买卖??还是赠送的方式转到朋友老公名下了。。话说,就这个事情,交了不少的税费。。查看原文读个书太辛苦了,政策搞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