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经过户了。卖家也收齐了银行的放款。昨天一齐去小区的管理处办好了交接。物管跟我说,应该叫原业主也把维修基金过户给我。比如她说最近小区的某台电梯坏了,要十几万的修理费,要在维修基金里拿钱。我不明白,这个维修基金是对应地址的吗?业管说里面有预存的1~2万元。如果原业主让我给回这钱他,我最近刚买了房,哪里还有几万的闲钱给他?那个修电梯的钱非要在维修基金拿吗?我们住户分摊费用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