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花都买的一手楼,合同上签订时间为收楼后的210工作日内,2014年底收楼,现在已经过了办房产证时间,开发商还得出证,说是那里房管局对那块地备案未过。想问下这种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办不了证的,业主如何维权?有没一些比较好的房地产律师推荐呢?
hongman:保存好你配合办理房产证,按时提供相关资料的证据(按时交房款、交税、以及提交BZ资料的回执),也即房产证未出不因你的原因的证据。可打官司还要等房产证办好之后(确定开发商拖延了多久),按合同约定(合同条款有违约赔偿的约定,记得复印合同),先跟开发商提出索赔,如不行就上述到法院或仲裁。查看原文亲,想想问问提出仲裁,你当时的仲裁费是不是需要自己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