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成交一套二手房,有两个问题要请教两位,先将具体情况介绍一下,夫妻二人,男方明年初40,女方今年底38,想申请贷款25年。男方就职国企,月收入约为月供120%,女方就职外企,收入约为月供180%。之前以女房名义申请过公积金,已结清,男房没有用过过积金。问题1.如以女方名义申请,男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可以申请25年组合贷款吗(60万公积金),如果不行,用男方名义申请,女方作为共同借款人,又可以吗;问题2.本着省得就省的宗旨,听朋友说,假设网签500万,待银行出了同贷后,递件当天取消500网签,然后改以450万网签,递件交税,此方法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