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要通过离婚诉讼进行财产分割的,不动产的产权肯定还是各归各位。《物权法》和新的司法解释出来后,产权和债权等于是彻底分开了,不再会有结婚多少年,财产就全部共同所有的情况。对一些结婚很多年特别是当全职妈妈为家庭耗尽心力的女人来说,可能显得没那么公平,但单从法理的意义来讲,确实是更清晰了。
也就是说,只要对方婚前买房时的产权登记只有男方一人,除非将来去房管局给女方加名,或是另外有书面约定,否则不管过多少年,产权还是男方一个的。
最近开了一个公号,想着说说法、写写字、聊聊孩子。这个是最近的一篇,想着还是应该转过来妈网。
经常登录妈网成了习惯,虽然不一定总有时间发帖,但也抽空看看别人的帖子,或者回答一些短消息里的问题。
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出台感觉已经是Hin久前的事了,然而就在上个月,还有要准备离婚诉讼的人跟我求证,亲戚说的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八年就共有了是不是真的。
当然,还有不少妈友咨询,婚前买房,婚后一起供的问题。
房市炒成这样,离了房咋分,也算是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我其实不想太危言耸听, 律师眼中的世界,如此不美好。但其实真的,还是想通过叙述不美好,让你们美好得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