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倒计时:美女律师,求助一下。这个月准前夫就逼着我要去签字了,是他出轨,同意净身,房子留给我。房子是婚前购买,不过是2个人的共同名字,现在还在按揭中。请问怎样操作最省钱。是在签字以后做析产过户,还是在现在婚姻存续期的一个月内直接去房管局除名。我打算过户以后就供断,出售。请问怎么做最省钱。顺序要怎么样?先签字,还是先过户,还是怎样。急,在线等。查看原文实在不好意思,关于具体的费用大小问题,严格来说不属于法律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你。无论如何还是先让对方把协议签下来,以书面形式确定他放弃产权。费用和手续,个人建议还是自己在房管局窗口咨询最准确。
谢大宝:要证明出资,不涉及产权问题的话,倒不一定需要男方签什么文件。女方的父母把对应数额的钱通过银行转账给女儿或者女婿,或者直接转进银行还款账户就是了。将来是能够通过银行流水来证明的。查看原文好的,谢谢,请问转款的时候要备注吗?只转给女儿还铺面贷款?
谢大宝:貌似很多银行都不配合办理这个手续,你最好和负责你们按揭的贷款专员确认一下。即使不能在房管局先办除名手续,还是可以通过协议的形式,先把房子的产权问题确认下来的。最好是能公证一下,这样将来出售或者做别的处分,也不会受另一方的掣肘。查看原文问了公证处,没法公证产权问题,这样怎么办?
回复 谢大宝 的帖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