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具体问题想向大家请教,请各位指点。
情况是这样的:朋友在佛山有一套房,用的是纯公积金贷款,贷款60万,年限30年,月供2600左右。现在想再在佛山买一套房子,总价360万左右,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业贷款。有两个贷款方式可供选择:
(1)第一种方式:先还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然后购买第二套房时可以视为购买首套,这样的话第二套房(总价360万)就是首付3成,利率是基准利率下浮10%。该方式的优点是第二套房首付较低、利率较低,缺点是需先还清第一套房的低利率公积金贷款,有点可惜。
(2)第二种方式:保持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不变;直接购买第二套房,这样的话第二套房就是首付四成,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该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保留第一套房的低利率公积金贷款,不用提前还清,缺点是第二套房首付较高,利率较高。
因此,想向大家请教,综合来看使用哪种方式更适合,更有利,更低成本?最好能给出相应计算方式和过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