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需要卖房,帮她向大家咨询一下:如果买家做公积金贷款(加急),合同上应该怎么样规定尾款到付期限?如果收首期的同时过户,就算同贷书出来了,会不会存在买家后面自行取消贷款,卖家无法收到尾款的风险?那卖家应该如何规避这个风险?因为看到新闻的确是有这种情况,急问各位大侠,请大家帮忙出招!谢谢!
因为贷款的时候,收款账户写的原业主的卡号,只要看到出来了同贷书,资料正确,就可以过户了,并且收取款,而且有按揭公司和地产中介介入,他们也不敢弄虚作假,除非他们串通起来骗你。才有可能发生你说的事情,建议不要卖给公积金的买家,时间太长了。从签买卖合同到收齐尾款,至少3个月。公积金就是个坑爹的机构,交了加急费没什么作用的,只不过是变法子捞钱
交易赎楼:因为贷款的时候,收款账户写的原业主的卡号,只要看到出来了同贷书,资料正确,就可以过户了,并且收取款,而且有按揭公司和地产中介介入,他们也不敢弄虚作假,除非他们串通起来骗你。才有可能发生你说的事情,建议不要卖给公积金的买家,时间太长了。从签买卖合同到收齐尾款,至少3个月。公积金就是个坑爹的机构,交了加急费没什么作用的,只不过是变法子捞钱查看原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