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南1980:楼主,我强烈建议你,其实上班族并不是很好和公司抵抗,一般的持久战哪怕你去劳动局,你公司甚至都不怕。能在协商情况下赔偿一点是一点,因为这样的公司你也没有必要挽留。最后的两败俱伤何必呢?还是先协商,能赔多少是多少不行在来硬的
查看原文 作为一个曾经从事HR的岗位来说一句,同意这个朋友的观点,劳动者与公司对抗,万一闹上法庭打官司,虽然劳动局会偏向劳动者,但劳动者此终是弱势群体,人力、财力、精力都无法跟公司抗衡,公司辞退人的目的就是不想赔偿,不想闹上法庭,要息事宁人,但无论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辞退,还是合同期内辞退,都属违法劳动法,趁现在还有主导权还可谈条件的时候,何不抓紧机会留下相关证据,跟公司协商要求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