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的招行!出押2个月了不放款,要求85折改95折,否则同贷书过期
31513176房产楼市
3.17出的同贷,3.23过户,4.6出押。
到现在不放款,还威胁说下个月同贷就过期。如果现在85折改95折就可以近期放款。
请问大神们,我们真的除了改折扣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2017/06/07
全部回帖

cindyshe1101:
再重申一次,无论银行以什么样的借口不放款,这也是你买家和银行之间的事,跟业主没有一毛钱关系,你觉得你无辜,业主那不更无辜!而且退一步讲,银行不放款你没有一点责任?当初是谁选择在这间银行办理贷款的?是业主吗?还是有谁拿着枪指着你的头一定要你选招行的?对,你是不能抢银行,所以就想抢业主的房子罗,抢到房子之后,银行放不放款就跟你也没有一点关系,不用还房贷还更好呢,这不是无赖么!一手交钱一手交贷,买卖从来都是这样做的,房款都还未付清,你就想收楼,一位楼上的MM说得好,你好意思么!!!
查看原文好吧,这不是辩论赛,我只是就事论事,你也不用太激动,你可能觉得我很傻B,但是这种情况很正常,可能我比较好讲话,我卖房子的时候就过户后直接给房子给买家了,反正自己也不住,我占着房子干什么呢,而且房子过户,已经是她的了,我也没有理由占着房子。当然有些人不放心,毕竟那么贵,心里不踏实一定收全尾款也是正常的,只是这个时候所有权已经不是原卖家了。所以具体什么时候交房交钥匙,双方协商,哪种情况都有,过户后就交房的情况一定不占少数。涉及到银行尾款什么时候打,银行又跑不掉,房子过户后,房子已经是买家的了,现在是银行没有履行合同放款给卖家,和买家没什么关系,这时需要一起去找银行解决,买卖两方都是受害人,卖家骚扰买家也没用,他也无法收回房子。 除非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全款时间,不按时交付尾款需要取消交易,估计中介也不会写这些,如果买家有钱,买家一定不会去贷款了,直接全款就好了,就是没钱,卖家逼死他也没什么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过户后,拿到房产证,是不是希望能尽快收楼,如果卖家还隔三差五老是给你打电话催你尾款,你该怎么办?和银行理论啊?银行那边又没说不放款,只是放款的时间不确定罢了,这种情况,在选择接受买家贷款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我还是那句话,选择招商银行,是买家的错么?招商银行毕竟不是招B银行啊,很多人用他的信用卡,世界五百强企业,口碑还不错的好吧,再说了,楼主傻B选了招商,那卖家去银行签同贷按手印的时候就应该拒绝啊并且提出换银行的想法,但是卖家没做这些,是因为卖家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这压根和楼主的选择无关好哇,碰到这种事情谁都不想,临时调整利率银行是否有错?他感这么打电话,肯定是占理的,同贷书又不会写明确贷款利率,具体的利率一定是贷款合同签署后才能确定,所以这个也不能怪买家,碰到银行耍心眼,只能认倒霉,你告也没用,当初银行答应贷款一定是口头约定的,没办法取证啊。二手房的交易,房管局慎之又慎,各种交易文件和证明,过户出押银行的人都需要到场,这就是在最大利益的保护卖家的权利,不希望卖家房子没了,钱也没了,所以按这么说,光怪银行不放尾款没用,房管局也应该连带房屋买卖责任中。
2017/06/12回复

Linda127128:
没放款正常程序房产证在银行入押,你的在自己手里,银行就算有额度也没办法放款吧,没有看明白你的说法
查看原文现在银行应该都不收房产证的,全程交易都会有银行的人跟进,过户、办理抵押,都是银行的人直接参与办理的,房管局也是要求银行必须到场盖章才可以,应该还有其他的证吧不知道是不是他项权证,被银行收回了。
2017/06/12回复

cindyshe1101:
不是辨论比赛那也码这么多字也真的是难为你了,如果是说过户后交楼时间可以协商,这个我同意,但请注意,这只是协商,业主可以不同意,而不是你之前说的“可是按照法律流程来看,房产证已经在新买家头上了,他有权进行物业更名,水电燃气等更名,这些手续物业也好、各种公司也好,根本不会在管你原业主是个毛了,新业主更有权拿着房产证去换钥匙强制收房。”!!!
查看原文就是啊 实事求是 你去问任何人都会说 更名了 就是你的了 管原业主毛事
2017/06/12回复

最近楼主情况如何了?放款了吗?其实同贷书,没法律效应的,解析权在银行,没有过期不过期一说,我的同贷书都没写日期呢,上面说明是签订借款合同之后失效。现在你都入押了,应该是不能变的了,建议咨询律师
2017/06/13回复

lscccccc:
最近楼主情况如何了?放款了吗?其实同贷书,没法律效应的,解析权在银行,没有过期不过期一说,我的同贷书都没写日期呢,上面说明是签订借款合同之后失效。现在你都入押了,应该是不能变的了,建议咨询律师
查看原文谢谢妈友关心!
就像前面妈友们说的:我们跟银行耗不起!
贷款合同又怎样?银行不放款都不会还给你的。只是我们单方面签了字而已。
所以任人宰割也是没办法了。
心累!!!
就像前面妈友们说的:我们跟银行耗不起!
贷款合同又怎样?银行不放款都不会还给你的。只是我们单方面签了字而已。
所以任人宰割也是没办法了。
心累!!!
2017/06/13回复
这社会,银行有关系就不一样了,我卖的买的都是找了内部关系才85折及时放款;一般合同都会约定收楼时间,肯定是在收齐尾款之后!
2017/06/13回复

wl002861:
好吧,这不是辩论赛,我只是就事论事,你也不用太激动,你可能觉得我很傻B,但是这种情况很正常,可能我比较好讲话,我卖房子的时候就过户后直接给房子给买家了,反正自己也不住,我占着房子干什么呢,而且房子过户,已经是她的了,我也没有理由占着房子。当然有些人不放心,毕竟那么贵,心里不踏实一定收全尾款也是正常的,只是这个时候所有权已经不是原卖家了。所以具体什么时候交房交钥匙,双方协商,哪种情况都有,过户后就交房的情况一定不占少数。涉及到银行尾款什么时候打,银行又跑不掉,房子过户后,房子已经是买家的了,现在是银行没有履行合同放款给卖家,和买家没什么关系,这时需要一起去找银行解决,买卖两方都是受害人,卖家骚扰买家也没用,他也无法收回房子。 除非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全款时间,不按时交付尾款需要取消交易,估计中介也不会写这些,如果买家有钱,买家一定不会去贷款了,直接全款就好了,就是没钱,卖家逼死他也没什么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过户后,拿到房产证,是不是希望能尽快收楼,如果卖家还隔三差五老是给你打电话催你尾款,你该怎么办?和银行理论啊?银行那边又没说不放款,只是放款的时间不确定罢了,这种情况,在选择接受买家贷款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我还是那句话,选择招商银行,是买家的错么?招商银行毕竟不是招B银行啊,很多人用他的信用卡,世界五百强企业,口碑还不错的好吧,再说了,楼主傻B选了招商,那卖家去银行签同贷按手印的时候就应该拒绝啊并且提出换银行的想法,但是卖家没做这些,是因为卖家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这压根和楼主的选择无关好哇,碰到这种事情谁都不想,临时调整利率银行是否有错?他感这么打电话,肯定是占理的,同贷书又不会写明确贷款利率,具体的利率一定是贷款合同签署后才能确定,所以这个也不能怪买家,碰到银行耍心眼,只能认倒霉,你告也没用,当初银行答应贷款一定是口头约定的,没办法取证啊。二手房的交易,房管局慎之又慎,各种交易文件和证明,过户出押银行的人都需要到场,这就是在最大利益的保护卖家的权利,不希望卖家房子没了,钱也没了,所以按这么说,光怪银行不放尾款没用,房管局也应该连带房屋买卖责任中。
查看原文你应该去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所有一切的源头是签订买卖双方房产买卖合同,契约主体双方是买家和业主,买家同意以约定价格购买业主的房产,只要合同其中一方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这个交易就没结束。业主同意买家以贷款的方式去付一部分房款,不等于默认了将这部分买家需要贷款的房款责任完全转移给了银行,这都是要看合同法律责任的,房子卖给谁,谁就是付清房款的责任主体,房子卖给银行了吗,业主与银行有签订法律文件吗?贷款合同是买家和银行签的,合同主体双方是买家和银行,表面上银行不放款是银行不给业主房款,但实际上是买家向银行贷款来付这笔房款,这笔贷款的债务关系是买家和银行,不是业主和银行,所以业主凭什么去问银行要钱,业主的又没有和银行签买卖合同。既然签了合同,就受到法律保护,就要按合同规定的的契约关系去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果业主已经按买卖合同约定去履行买卖过程的责任,但是买家没有履行完自己的责任,例如,买家没有付清房款(请注意,买卖合同是买家这个法律主体去承担付清房款的责任,不是银行),业主有理由不交付房产。至于有买家说房产证已经是本的名字,可以强制收房,请问,这个强制是通过合法渠道还是不合法渠道,如果准备是合法渠道,司法机关会协助你在没付清房款的情况下去收房吗,司法机关是讲法律按合同约定去办事的,这种法律纠纷责任非常明确,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是准备通过非法渠道去收房,可以明确的说,就算业主由于软弱或其他原因交付了房子,如果买家没有付清房款,业主举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收到买家的全部房款(请注意,银行放款也是以买家的账户,即买家这个主体去放款的,等于是买家付款),就是说买家没有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法律上就构成了欠债关系,买家是债务人,业主是债权人,业主是可以申请查封买家的房产,来偿还相应的欠债,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买家能举证自己已经付清房款,就要出示相应的以买家为主体的全部房款转账证明,否则就是没有付清,绝对不可能胜诉的。
2017/06/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