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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0房产楼市
201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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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9527一名:
对于买家来说,最大的风险出在代卖家赎契的时候,这合同里不涉及。对于卖家来说,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在于银行拖延放款,或者因买家征信中途出了问题不能放款,第九条违约的第2列了逾期惩罚,但贷款部分付款期限为由银行约定(这里的由字还写错成有了
),就是如果银行一直不放款,买家可以乐得不催促,对买家也没有制约,迟个一年半载放款还能晚点开始还款,卖家可以哭了。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定会在合同里附加约定,如果递件三五个月了还没放款,买家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逾期违约金,金额不多,作为一个心理上的催促罢了,如果超过半年还不能放款,买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以现金补足,或者中止交易并承担中介及违约费用,这个时间可以给得更久,但一定要有约定。如果不同意这条款,不好意思我不卖了。另外,合同里对买家申请按揭的时间,以及递件时间这两项的约束都划掉了,也是奇葩,对想玩花样的一方有利,对打算老老实实执行合同的不利。还有违约责任的第3,中介费7500,解约居然要付中介3万,这是我见过这么多家版本里,最恶心的一条,可以说无赖了。不过正因为这个金额过分了,所以适用以下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真扯起来,当中介这条款在放P,除中介费外最多赔2千多就结了,有意见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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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如果银行一直不放款,买家可以乐得不催促,对买家也没有制约,迟个一年半载放款还能晚点开始还款,卖家可以哭了。对于我个人来说,是一定会在合同里附加约定,如果递件三五个月了还没放款,买家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逾期违约金,金额不多,作为一个心理上的催促罢了,如果超过半年还不能放款,买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以现金补足,或者中止交易并承担中介及违约费用,这个时间可以给得更久,但一定要有约定。如果不同意这条款,不好意思我不卖了。另外,合同里对买家申请按揭的时间,以及递件时间这两项的约束都划掉了,也是奇葩,对想玩花样的一方有利,对打算老老实实执行合同的不利。还有违约责任的第3,中介费7500,解约居然要付中介3万,这是我见过这么多家版本里,最恶心的一条,可以说无赖了。不过正因为这个金额过分了,所以适用以下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真扯起来,当中介这条款在放P,除中介费外最多赔2千多就结了,有意见法院见
谢谢你的回复,明白了很多,我朋友她第一次卖房接触到中介,完全不懂稀里糊涂就签了这份合同,现在就是中介在那装b说买家不太愿意和平解除合同,说是很诚意要房子,但是确实是没什么钱那么快给到首付,不是故意要拖延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坚决不卖了的话,根据这份合同她要承受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数目是多少?
2017/06/30回复
晨舞:
谢谢你的回复,明白了很多,我朋友她第一次卖房接触到中介,完全不懂稀里糊涂就签了这份合同,现在就是中介在那装b说买家不太愿意和平解除合同,说是很诚意要房子,但是确实是没什么钱那么快给到首付,不是故意要拖延的。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坚决不卖了的话,根据这份合同她要承受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数目是多少?
查看原文基本上来说,只从合同约定来说,7500的中介费,中介开口的3万违约金肯定不能给那么多,但就算去打官司,恐怕会多少给一部分。赔买家那部分的话,如果买家坚持,50万的10%是5万,赔偿是否已包含定金未见明确约定,就当是总共赔5万吧。
真洽谈的话,可以争取跟买家和平解约,然后以中介只提供了部分流程的服务为理由,要求减免部分中介费,以违约金远超过实际损失与现行法规冲突为理由,要求降低违约金为实际损失的30%,至于实际损失按多少算,看谈得如何了。真打起官司来,似乎支持全额给付中介费的例子很少,反正态度要坚定,手段要委婉,也别指望中介费能一点不给,能不能控制在事态升级前解决掉就看个人的情况了。
另一条路子,可以约买家增加办理按揭手续和递件的时间约束,最理想是把付款的最后期限都加上,给个一年半载的。如果买家爽快配合签补充协议,那就赶紧完成手续卖了再买拉倒,如果买家这时候开始JJWW不肯补充日期,可以把态度摆明确:卖家客观上不怕递件拖延,拖得越久房价越贵,万一哪天发现涨幅都够赔违约金了还能多赚结果还没递件过户,可不敢担保自己会不会受诱惑,甩几万块违约金给买家和中介,然后重新再卖
至于放款,递完件只要银行入押了,也就没大风险了,最多就是慢点而已。
真洽谈的话,可以争取跟买家和平解约,然后以中介只提供了部分流程的服务为理由,要求减免部分中介费,以违约金远超过实际损失与现行法规冲突为理由,要求降低违约金为实际损失的30%,至于实际损失按多少算,看谈得如何了。真打起官司来,似乎支持全额给付中介费的例子很少,反正态度要坚定,手段要委婉,也别指望中介费能一点不给,能不能控制在事态升级前解决掉就看个人的情况了。
另一条路子,可以约买家增加办理按揭手续和递件的时间约束,最理想是把付款的最后期限都加上,给个一年半载的。如果买家爽快配合签补充协议,那就赶紧完成手续卖了再买拉倒,如果买家这时候开始JJWW不肯补充日期,可以把态度摆明确:卖家客观上不怕递件拖延,拖得越久房价越贵,万一哪天发现涨幅都够赔违约金了还能多赚结果还没递件过户,可不敢担保自己会不会受诱惑,甩几万块违约金给买家和中介,然后重新再卖
至于放款,递完件只要银行入押了,也就没大风险了,最多就是慢点而已。2017/06/3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