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说的”按需求”,不是按”自身房子兑换”我们刚投票意向拆迁,邻居和我们都是二胎家庭,他们家2房单位,我们家3房单位。说,你们赔3房,够住,我们赔2房,没有解决我们的实际需求,少于1.5倍赔付,不签。我哭笑不得,我还觉得要赔个别墅给我才够住呢。最后找了杨箕村、猎德村、各种文件给邻居,算了一下收益,对方才收回了”至少1.5倍”的想法。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签约奖励在内,最高不超附近新建商品房1.15倍,比如华师地铁的老破小,60方卖不到300万,赔付却是500万,500万想买100方电梯(所谓看得上)自然买不到,但……300万更买不到啊。还可以选择回迁,不低于套内面积,超出建筑面积要交建安成本。华师60方老破小,实用54方,可以回迁(因为是建地铁,没有原地回迁,回迁说比喻而已),按照电梯接近8成,可以换到70方电梯,补交10方建安成本,一方几千块钱。挺好的啊,怎么算都赚,赚很多。人心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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