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迷茫
932743谈天说地
从今年没工资加,连微弱的奖金取消后,就猜到公司会倒的了,但年纪大了,想走也走不了,上周终于公布了,公司于明年1月31日就会全面停止国内业务,只做香港业务,意味着,我们做国内的同事都会离开公司,老板也说了如果香港业务需要人员,也会安排我们过去(都在广州公司),如果不做的,12月会开始谈论赔偿问题。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我想留下,我觉得我还是可以争取的,但好多同事都同我讲,现在有钱肯定是现在马上走人的,公司前景不乐观,也不知什么时候全倒闭,到时一毛不赔更亏。。。
如果是你们,是现在拿钱走还是继续在这里呢。。。请支招。
201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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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ffyxin4楼
龙格格:
看不懂,N是多少?
查看原文n就是多少年工龄就多少,楼主是15年,n就是15,楼上很多还说n+1,这个1是不提前通知才有的,现在都提前这样久通知了,那还有1,就15个月工资,而且每个月工资是按是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的。而每个月的工资又是按你应发工资算的,即是说扣社保前的工资。顺便发一个规定你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019/11/06回复
loffyxin11楼
奶爸38:
有谁知道,公司更换名字,合同要重新签订,这样要是不跟公司签有得赔偿吗?
查看原文给你看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更换名字实际是不用重新签合同的,原合同适用。如果公司要重新签,你不签,实际不影响你旧合同的。所以说如果这时间你不签走人,那就相当于你主动不履行合同了,不可能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更换名字实际是不用重新签合同的,原合同适用。如果公司要重新签,你不签,实际不影响你旧合同的。所以说如果这时间你不签走人,那就相当于你主动不履行合同了,不可能有补偿的。
2019/11/07回复
肯定是拿钱走人,只要有经验到处都可以找到工作得。
2019/11/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