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直系亲属交易的问题,懂的帮忙解答一下
1199260房产楼市
还是可以自己定一个低价,比如200万,按这个价过户不知道能不能通过。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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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房管局问问,转给直系亲属价格有例外
2020/12/13回复

政策依据: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的公告
第六条 税务机关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四)将房屋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等)为计税价格。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以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价格为准。这里面有一点,基本上排除了儿媳与公婆之间、女婿与岳父母之间进行近亲交易的可能(当然不排除个别特例)。因为从法律角度而言,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的公告
第六条 税务机关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以下情形之一:
(四)将房屋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等)为计税价格。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以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价格为准。这里面有一点,基本上排除了儿媳与公婆之间、女婿与岳父母之间进行近亲交易的可能(当然不排除个别特例)。因为从法律角度而言,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
2020/12/1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