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再退一万步讲,懂法律的除了律师,不还有检察官、法官么?
我不敢说我比律师懂法,毕竟说话不能太满,但是你找的这些告诉你“卖家后面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律师,他们需要重新回炉学习,这话还是敢说的
居然有律师告诉你,你是善意第三人,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不是说这个观点独辟蹊径, 而是错到离谱
卖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屋还没有完成过户,意思就是房屋的权属人还是卖家,他是有权处分(当然,你认为卖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公序良俗,那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此处暂且不论),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治,不违法法律,合同签订即生效,哪里来的租赁合同无效一说呢?
即使回到民法典的合同编范畴,现在合同无效的门槛很高,为了保证交易安全,轻易不认定合同无效,至少从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没有十足的证据能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别说卖家是有权处分,即使无权处分,根据物债两分性,那也是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没办法成立租赁关系,租赁双方基于合同约定去判断违约责任。
当然, 你也可以说租赁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你要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但是这一条的证明责任很高,目前提供的信息不支持这一点,法院也不敢硬判的
你已经预设立场了,无论别人说什么,你只是选择性吸收
我说我不做这一行, 主要意思是为了说明我的态度足够中立,不存在偏帮哪一方或者拉案源。你可以维权,但不是你一直强调的方式,你主张的“权利范围”大概率是法院不会支持的,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相对靠谱一点,前提还是对方手里没有你们买卖双方就租赁达成的协议或者买家明示或暗示接受租赁关系存在并持续至10月份的证据。并且客观的说,维权成本不低,不值得去折腾。
无力吐槽,恶人太多,请求版主删帖
1041561房产楼市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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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ry美丽:
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 ...查看原文
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 ...
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的,你讲再多事实逻辑道理都没用,不支持她=你不懂法。
2022/04/12回复
小小刀:
我只是不做社会律师,不接普通的案子,不代表我不是律师,除了社会律师,还有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再退一万步讲,懂法律的除了律师,不还有检察官、法官么?我不敢说我比律师懂法,毕竟说话不能太满,但是你找的这些告诉你“卖家后面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的律师,他们需要重新回炉学习,这话还是敢说的居然有律师告诉你,你是善意第三人,这是我完全没有料到的,不是说这个观点独辟蹊径, 而是错到离谱卖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屋还没有完成过户,意思就是房屋的权属人还是卖家,他是有权处分(当然,你认为卖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公序良俗,那是另外一层法律关系,此处暂且不论),租赁合同双方意思表示自治,不违法法律,合同签订即生效,哪里来的租赁合同无效一说呢?即使回到民法典的合同编范畴,现在合同无效的门槛很高,为了保证交易安全,轻易不认定合同无效,至少从你目前提供的信息来看,没有十足的证据能认定租赁合同无效。别说卖家是有权处分,即使无权处分,根据物债两分性,那也是租赁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没办法成立租赁关系,租赁双方基于合同约定去判断违约责任。当然, 你也可以说租赁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你的利益,你要主张租赁合同无效,但是这一条的证明责任很高,目前提供的信息不支持这一点,法院也不敢硬判的你已经预设立场了,无论别人说什么,你只是选择性吸收我说我不做这一行, 主要意思是为了说明我的态度足够中立,不存在偏帮哪一方或者拉案源。你可以维权,但不是你一直强调的方式,你主张的“权利范围”大概率是法院不会支持的,主张不当得利返还相对靠谱一点,前提还是对方手里没有你们买卖双方就租赁达成的协议或者买家明示或暗示接受租赁关系存在并持续至10月份的证据。并且客观的说,维权成本不低,不值得去折腾。
查看原文好的,谢谢您提的观点,可能是我表达也有问题
2022/04/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