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准备签借调合同,有个地方,我觉得有些问题"乙方(总公司)有权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在与甲方(分公司)取得一致后,合理调整丙方(我)的工作地点.此调整应事先通知丙方(我)."这句话我的理解是,甲乙方商量好就可以让我调地方了,而只是通知一下我而已.我觉得对我没有保障.对吗?给些意见。
CinyLv:我刚才看了一下我与分公司的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工作地点。而且还有以下语句:甲方(分公司)有权根据甲方的业务需要以及乙方(我)的工作表现等实际情况对乙方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职务和工作地点)做出适当调整,调整将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接受调整,否则视为乙方不同意甲方做出的工作调整。该调整通知将视为对本合同的变更。如果结合这个来看的,和歘歘爸 说的,应该就是没问题的了吧查看原文应该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