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顺利解决了,谢谢各位热心的妈妈
最近买了一个学位房,现在只是签了三方合同,当时问中介税费,中介说我是二套,卖家过五年不唯一,我要交的税费,大头就是3%的契税和1%个人所得税,剩下的都很少了,今天本来准备去网签的,结果发现业主的房子还要补交地税,还要再多交1.6%,业主当时就说他已经告诉过中介了,我说根本就没有和我说过这个税,现在我肯定不会同意这几万块钱我付,因为没有告诉过我,凭什么突然多几万呢,中介当时也不说话了,可能业主是告诉过他了,他忘了告诉我们了,现在这种情况,业主不愿意付那1.6%,我也不愿意付的情况下,导致不能交易的话,我那付出去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因为不是我违约,谁懂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能给我解答一下,在这里先谢谢了。再补充一点相关的情况说明,这个房子是有房产证的,现在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据业主说当时他们买的是一手房,结果开发商倒了,后来他们通过法院拿到的房产证,开发商自然也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所以他们的房产证上面是有写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当时我们签三方合约的时候我也问过中介要交多少费用,因为决定我们下不下定金,签不签合同,当时业主也没有和我说这事,中介也没有说,当然我也没有问土地出让金的事,只是问,我要交哪些税,分别是多少,一直都没有说有这个,昨天网签的时候发现的,中介现在和我说业主根本没有和他说过,这个也比较特殊,他们营业网点做了这个多单,只有房改房是要交这个的,从来没有听说有房产证的还要交这个钱,但我觉得,不管什么情况,我是问了一次又一次,都一直没有说,如果签合同前和我说的话,我可以自己衡量要不要买,结果现在变成我买房子让我交这个,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不能交易,业主说他是不会退定金的,我想不是我的原因为什么要我承担责任呢,我现在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