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达人:
3.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属一个区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2)根据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不在户籍区居住,而在其他五个区实际居住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位于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的行政区,但在中心城区仍具有居住条件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3)适龄儿童因政府部门安排入住保障房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保障房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以上第三条,就是楼主申请荔湾区统筹安排公办学位的法规依据!!
查看原文没错,楼主情况适用于第二条。但这条也很清楚注明,你可以向居住地所在区申请,但并没有人保证你一定能获得公立学位,即使是统筹,没有名额安排有如何。如果你申请不成功,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而只有户籍所在地才是确保你有公立学位的,你有权向实际居住地,申请,但实际居住地没有这个义务保证你一定能就读公立学校。这点非常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