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达人:学位房是地段生。你知道要读什么学校。统筹是随机性的,你并不知道要读什么学校。你如果愿意接受这一点,可以卖掉房子,租房子读书!查看原文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郊区等多的是没有房产的农民,这样租房的都可以安排入读吗?
车陂达人:太天真,随便在哪办个租房凭证就认为在哪统筹读书,那户口簿干嘛用???所谓“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是有前提,那是必须“人户一致”,例如在增城有房产,而户籍所在地是荔湾区并在荔湾区居住,才勉强成立,哎,其实挺同意校方说的呆在增城算吧----------------------这个是那个人的原话,也是我说他不懂装懂的原因。太天真,随便在哪办个租房凭证就认为在哪统筹读书,那户口簿干嘛用??------最起码,在市内六区户籍的无房人口,确实可以在越秀,荔湾,天河,等几区做个租赁备案合同,在租赁备案地址统筹入学。这是广东省,广州市,及市内几区共同的政策。这个是不是那个人不懂装懂?所谓“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是有前提,那是必须“人户一致”,-----这更是无稽之谈了。都人户一致了,那就是地段生了。何来统筹的说法?实际居住地是相对于户籍地址来说的。就是说,在广州户籍的前提下,报读小学是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那个层主扯出什么人户一致,这是不是不懂装懂?查看原文下面这句话是你说的:车陂达人 发表于 2017-5-12 13:45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在越秀区租房,并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当然就可以!这是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是你想当然的认为是学位房的特权!然后后来你才发现,原来户籍在其他区的,还得先在户籍地做个登记才行。像你的这个回答,如果别人想,一样可以说你不懂装懂没智商啊,你乐意?不是跟你理解得不一样的,都是不对的。你有权说别人说得不正确,但请注意言辞。
弟媳比我先:来来来,我来好好和你讨论下政策。--------------原文不变,蓝色是原文我标出重点,红色是我加入讨论的地方------------------------------------------------------。是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在一起、户口也在一起,并且户籍地址与房产或租赁地址一致,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需居住在祖辈房产的,户籍户主与房产业主或租赁人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祖辈。以上可以看出,户口在增城,租赁房产在荔湾,不满足“人户一致”条件。是指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产权并实际居住的地点,或适龄儿童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确无房产,但居住在祖辈房产或合法租赁并实际居住的唯一地点。以上可以看出租赁属于“实际居住地”。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生源及学校综合布局调整情况划定,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发〔2015〕11号)“人户一致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精神,对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生源的界定和统筹安排入学生源的界定,按照以下办法执行: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同户同住,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按各小学服务地段对口入学的办法。1. ,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2. ,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3. ,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者,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5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17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入户并,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size=21.3333px]以上因没有房产或祖辈房产,均不符合。4. ,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自购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穗无自购房产的证明,该地址户籍户主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这一条其实是为公租房准备的,因为公租房可以落户。LZ明显不符合这一条。因为不是租赁的房产的户主。5. (见附件1),并经审核公示的照顾借读生,能提供其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唯一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这一条不符合,是为外地孩子准备的。不符合以上条件,或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按统筹安排学位的办法入学,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与按对口服务地段入学的学生同等待遇。1. ,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2. ,户籍在荔湾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其他区者,可凭拆迁协议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非原户籍所在地者,由荔湾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户籍在荔湾区,属永迁性质已实际居住在其他区者,可在实际居住地所在区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永迁性质居住在荔湾区者,可在荔湾区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申请学位;户籍在其他区,属临迁性质暂时居住在荔湾区者,由荔湾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以上两条均不符合。3.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无房产,不符合。(2)根据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不在户籍区居住,而在其他五个区实际居住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位于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的行政区,但在中心城区仍具有居住条件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有点沾边的是这一条,但是由于LZ是增城的,不是中心六区的,所以也不符合。(3)适龄儿童因政府部门安排入住保障房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保障房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不符合。这是入学条件的部分,请问LZ符合哪一条?具体的入学程序条文见下面。当然我在前面的回复也说了,LZ目前三条路,一是按规矩来,结果怎么样不好说;二是迁户口到荔湾,目前看来有难度;三就是闹事,当然不能保证结果如何、查看原文支持!十分清晰,明白
不是泼楼主冷水,社会现在就是这么现实,YH小学在荔湾区可是玉器城吃香的学校,去年有一同事的亲戚外地户口的,在玉器城做生意的,花了好几万搞了小孩进去,听说里面好多关系户,这么值钱的学位学校怎么会让你统筹入学放弃肥肉呢,还是早点看看有没有其他门路现实点吧
文件里有这一条哦:http://www.gzlwedu.net.cn/infoManageSystem/contoller.do?operation=viewPortalNews&checkID=68198&queryPortal=lwportal&queryInfoType=NEWS&queryColumn=zhongyaogonggao3.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同属一个区的,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名下的房产证明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2)根据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不在户籍区居住,而在其他五个区实际居住的,可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具有上述六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位于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的行政区,但在中心城区仍具有居住条件的,可向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3)适龄儿童因政府部门安排入住保障房导致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属同一个区的,可向保障房所在区教育局申请公办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