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危机尚未见底,就业环境日趋恶劣,对于女性而已,尤其对妈妈来说, 维护自己的劳动者权益非常重要,特此开设一个【劳动纠纷与维权专栏】,由资深劳资顾问annypeng主持, 为有需要的MM们答疑解惑。下面来介绍以下annypeng:妈网ID:annypeng从业时间:11年从业行业:曾在酒店、贸易公司及制造行业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熟悉的模块: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都非常熟悉。姐妹们有啥问题就来发问吧
你好!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个人观点:你现在处在哺乳期,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前提下公司不可以变更你的工作岗位,降职属于变更工作岗位的一种。你可以与公司的人资部门协商这个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你好!我的个人观点如下:你的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表态,你可以继续上班.如果上班一个月满后,企业仍没有和你签订新的合同,则将视为上一次合同的续签.(但是,企业可以在8月6日之前的任何一天通知你合同终止.对于合同期限,你能和公司协商成功是最好,但是公司有权决定你的合同期限.其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一定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不知道你对于公司的重要性是多大,如果觉得半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可能不和你续签合同,那半年的劳动合同签了也是可以的.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如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我看了你发上来的<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里面已经已经很清晰的表达了公司和你协商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并且将额外支付二个半月基本工资.我的理解是,公司将按律规定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除法律规定的补偿外,额外再支付二个半月的基本工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应该加上加班费,但通讯费是不是你收入的一部份则应该看具体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