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ylee:请教一下.annypeng:我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2008年8月5日至2009年8月6日.今天已经是7月10日了.公司还未提出解雇或者续签合同.而之前曾经同我提出同我续签半年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统一全公司的合同期,不想因为我一个零零丁丁地在这个日期下签.为了保障我自己的最大利益,我不想签半年合同,我是否能向公司提出,不签半年那么少,要么签年半,否则我将继续坚持观望但又不提出辞职.若然公司不同意,并在这个问题上僵持的时候,已经超过8月6日.那么8月6日后我是否仍然继续上班,还是在家等消息?因为内部好多复杂的原因,其实我不介意被炒,但基于保护自己,我不想主动提出辞职.我应该怎样做可以达到最大保护自己?因为我们公司是有年终奖的,如果我签半年,有可能我走了,他们就扣发我的年终奖,我现在不签,也会损失年终奖.合同上面没写有年终奖的.只是口头协议过,上一年度我也领过2008年度8月-12月期间的年终奖,走掉的人是没有得发的.[ 本帖最后由 emylee 于 2009-7-10 10:29 编辑 ]
查看原文 你好!我的个人观点如下:
你的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表态,你可以继续上班.如果上班一个月满后,企业仍没有和你签订新的合同,则将视为上一次合同的续签.(
但是,企业可以在8月6日之前的任何一天通知你合同终止.
对于合同期限,你能和公司协商成功是最好,但是公司有权决定你的合同期限.
其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一定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不知道你对于公司的重要性是多大,如果觉得半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可能不和你续签合同,那半年的劳动合同签了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