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专栏-劳动纠纷及维权】由annypeng主持,欢迎JMS提问
32771207谈天说地
下面来介绍以下annypeng:
妈网ID:annypeng
从业时间:11年
从业行业:曾在酒店、贸易公司及制造行业
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熟悉的模块: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都非常熟悉。
姐妹们有啥问题就来发问吧
2009/06/15
精选回帖
annypeng80楼
你好!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广东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第十八条规定:变更女职工工作岗位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个人观点:你现在处在哺乳期,在没有征得你同意的前提下公司不可以变更你的工作岗位,降职属于变更工作岗位的一种。你可以与公司的人资部门协商这个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劳动仲裁。
2009/06/2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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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ypeng沙发
evaye99:
你好,annypeng我的情况如下:我合同期到09年3月份,之后公司就无同我续约了,老细的意思是等我休完产假公司赔偿多少就要我离职,我的产假到09年9月份(BB是5月份出生的) ,照这样的话,公司需要赔偿多少给我呢?是否把工资+社保之类的福利赔偿至BB1周岁呢?另外,我在这间公司已工作两年半了.能否提供相关的法规文件呢?另,我离职时公司需要给我"离职证明"吗?这个证明有什么用呢?谢谢了.
查看原文你好!你的问题不仅是赔偿金的问题.你产假休完后就处于哺乳期了,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所以,你老板要求你离职是违法的。你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结束,等你哺乳期结束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所以,你老板要求你离职是违法的。你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到哺乳期结束,等你哺乳期结束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009/07/09回复
请问,公司可以查到员工以往购买社保的记录吗
2009/07/09回复
家明妈咪4楼
jpy04:
谢谢你的解答具体的情况是我爸爸才在那间公司工作了二个月就病倒了,原因有一半是公司无理的要求上夜班十二小时所至的,而且是没有签定任何的合同之类,我去公司问了一下也是没有任何的赔偿方面,现在只可以以不签劳动合同和超时工作来告发这间公司了,而证据方面就比较吃亏,有胸卡作为证据,但是胸卡是涂改过的,可能没有什么说服力了,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可以再解答一下我吗???谢谢
查看原文如果没有物证,也可以是人证,现在你可以以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以及超时工作,没有支付加班费以及没有购买社保与公司仲裁,因为公司没有给你爸爸购买社保,所以医药费原则上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2009/07/09回复
家明妈咪5楼
爱笑的皓皓:
谢谢MM详细的解答,亲戚前几天去了公司,找了工会和HR,公司领导经调查,本来准备将亲戚调至另外一个工作地点的。亲戚也同意,但后来,他们原上班地点的领班不同意,跟他说“你在这里干一个月吧,干完这个月你还得走人”,像这种情况,怎么样处理比较好呢
查看原文呵呵,干完一个月,就是代表试用期满了,进入合同期,如果到时解除,不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可以要求多半个月的经济赔偿,建议和公司协商一下吧。
2009/07/09回复
家明妈咪7楼
紫金贝壳:
annypeng,你好,想咨询一下。是这么回事,我公司规定的产假是140天,但因为女儿的原因,我无法按时回去上班,于是打算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两个月(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有停薪留职假内容为:1、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一个月以上可以办理停薪留职。2、停薪留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并暂停社保。如个人要求,社保可由公司代缴,个人承担所有费用。3、停薪留职期间,不计入在泰思工龄。4、停薪留职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但人事部却以公司人手不够不给我批假,还让我自己想办法处理(期间还放话出去,就是想让我自己自动离职),于是我就搬出员工手册来跟她说,她却说公司有权在人手不够的时候不批假,但她的说法却根本没有在员工手册中注明,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急求您的答复,谢谢![ 本帖最后由 紫金贝壳 于 2009-7-8 22:51 编辑 ]
查看原文这个我的理解,停薪留职是公司定的制度,公司有解释权的。
2009/07/09回复
annypeng8楼
紫金贝壳:
annypeng,你好,想咨询一下。是这么回事,我公司规定的产假是140天,但因为女儿的原因,我无法按时回去上班,于是打算向公司申请停薪留职两个月(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有停薪留职假内容为:1、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一个月以上可以办理停薪留职。2、停薪留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并暂停社保。如个人要求,社保可由公司代缴,个人承担所有费用。3、停薪留职期间,不计入在泰思工龄。4、停薪留职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但人事部却以公司人手不够不给我批假,还让我自己想办法处理(期间还放话出去,就是想让我自己自动离职),于是我就搬出员工手册来跟她说,她却说公司有权在人手不够的时候不批假,但她的说法却根本没有在员工手册中注明,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急求您的答复,谢谢![ 本帖最后由 紫金贝壳 于 2009-7-8 22:51 编辑 ]
查看原文个人现点:停薪留职作为你们公司的一种假期,公司肯定有审批权,所以,在公司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不批准你的停薪留职假期也是可以的。
2009/07/09回复
家明妈咪9楼
abbi:
1,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08年10月6号进入公司(3月试用期)2009年1月转正至今公司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2,公司不给买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过2次负责人,都是说要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买)3,公司工作时间超时。星期6要9:00-16:00上班(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 13:30-18:00)这三个问题引申的问题A我该如何给自己维权啊,现在申请劳动仲裁(1问题的支付双倍工资)会过了时效性吗?B要求公司要在两个月内帮我补买了医保社保08年10月至今09年7月的)可以吗?c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具体的途径是怎么走?我该如何去申诉我的主张?
查看原文(1)公司在员工入职的第一个月内就必须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得每个月得支付双薪的赔偿;
(2)生育保险是社保其中的一个险种,目前是要求所有公司都要购买的,至于公积金虽然也要求企业购买,但目前还是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
(3)工作超时,周六日的加班公司可以安排补休的。
所以给予的建议是:如果MM打算还在公司做,建议与公司沟通一下,如果不打算在公司,那就跟公司协商一下,其实这种情况在目前一些公司还是挺流行的做法的,宁愿你去仲裁,输了才协商。
(2)生育保险是社保其中的一个险种,目前是要求所有公司都要购买的,至于公积金虽然也要求企业购买,但目前还是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
(3)工作超时,周六日的加班公司可以安排补休的。
所以给予的建议是:如果MM打算还在公司做,建议与公司沟通一下,如果不打算在公司,那就跟公司协商一下,其实这种情况在目前一些公司还是挺流行的做法的,宁愿你去仲裁,输了才协商。
2009/07/09回复
紫金贝壳10楼
annypeng:
个人现点:停薪留职作为你们公司的一种假期,公司肯定有审批权,所以,在公司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不批准你的停薪留职假期也是可以的。
查看原文那我该怎么做呢?
2009/07/09回复
annypeng11楼
家明妈咪:
(1)公司在员工入职的第一个月内就必须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否则得每个月得支付双薪的赔偿;(2)生育保险是社保其中的一个险种,目前是要求所有公司都要购买的,至于公积金虽然也要求企业购买,但目前还是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3)工作超时,周六日的加班公司可以安排补休的。 所以给予的建议是:如果MM打算还在公司做,建议与公司沟通一下,如果不打算在公司,那就跟公司协商一下,其实这种情况在目前一些公司还是挺流行的做法的,宁愿你去仲裁,输了才协商。
查看原文个人观点:第一点我完全同意;
第二点来说,在现行的广州,如果企业经营困难,可以为农民工先行购买工伤险,所以你的户口性质很重要;
以上为我的个人看法,欢迎讨论.
[ 本帖最后由 annypeng 于 2009-7-10 11:09 编辑 ]
第二点来说,在现行的广州,如果企业经营困难,可以为农民工先行购买工伤险,所以你的户口性质很重要;
以上为我的个人看法,欢迎讨论.
[ 本帖最后由 annypeng 于 2009-7-10 11:09 编辑 ]
2009/07/10回复
emylee12楼
请教一下.annypeng:
我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2008年8月5日至2009年8月6日.今天已经是7月10日了.
公司还未提出解雇或者续签合同.而之前曾经同我提出同我续签半年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统一全公司的合同期,不想因为我一个零零丁丁地在这个日期下签.为了保障我自己的最大利益,我不想签半年合同,我是否能向公司提出,不签半年那么少,要么签年半,否则我将继续坚持观望但又不提出辞职.若然公司不同意,并在这个问题上僵持的时候,已经超过8月6日.那么8月6日后我是否仍然继续上班,还是在家等消息?因为内部好多复杂的原因,其实我不介意被炒,但基于保护自己,我不想主动提出辞职.我应该怎样做可以达到最大保护自己?
因为我们公司是有年终奖的,如果我签半年,有可能我走了,他们就扣发我的年终奖,我现在不签,也会损失年终奖.合同上面没写有年终奖的.只是口头协议过,上一年度我也领过2008年度8月-12月期间的年终奖,走掉的人是没有得发的.
[ 本帖最后由 emylee 于 2009-7-10 10:29 编辑 ]
我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2008年8月5日至2009年8月6日.今天已经是7月10日了.
公司还未提出解雇或者续签合同.而之前曾经同我提出同我续签半年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统一全公司的合同期,不想因为我一个零零丁丁地在这个日期下签.为了保障我自己的最大利益,我不想签半年合同,我是否能向公司提出,不签半年那么少,要么签年半,否则我将继续坚持观望但又不提出辞职.若然公司不同意,并在这个问题上僵持的时候,已经超过8月6日.那么8月6日后我是否仍然继续上班,还是在家等消息?因为内部好多复杂的原因,其实我不介意被炒,但基于保护自己,我不想主动提出辞职.我应该怎样做可以达到最大保护自己?
因为我们公司是有年终奖的,如果我签半年,有可能我走了,他们就扣发我的年终奖,我现在不签,也会损失年终奖.合同上面没写有年终奖的.只是口头协议过,上一年度我也领过2008年度8月-12月期间的年终奖,走掉的人是没有得发的.
[ 本帖最后由 emylee 于 2009-7-10 10:29 编辑 ]
2009/07/10回复
annypeng14楼
emylee:
请教一下.annypeng:我与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是2008年8月5日至2009年8月6日.今天已经是7月10日了.公司还未提出解雇或者续签合同.而之前曾经同我提出同我续签半年的合同,目的是为了统一全公司的合同期,不想因为我一个零零丁丁地在这个日期下签.为了保障我自己的最大利益,我不想签半年合同,我是否能向公司提出,不签半年那么少,要么签年半,否则我将继续坚持观望但又不提出辞职.若然公司不同意,并在这个问题上僵持的时候,已经超过8月6日.那么8月6日后我是否仍然继续上班,还是在家等消息?因为内部好多复杂的原因,其实我不介意被炒,但基于保护自己,我不想主动提出辞职.我应该怎样做可以达到最大保护自己?因为我们公司是有年终奖的,如果我签半年,有可能我走了,他们就扣发我的年终奖,我现在不签,也会损失年终奖.合同上面没写有年终奖的.只是口头协议过,上一年度我也领过2008年度8月-12月期间的年终奖,走掉的人是没有得发的.[ 本帖最后由 emylee 于 2009-7-10 10:29 编辑 ]
查看原文你好!我的个人观点如下:
你的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表态,你可以继续上班.如果上班一个月满后,企业仍没有和你签订新的合同,则将视为上一次合同的续签.(
但是,企业可以在8月6日之前的任何一天通知你合同终止.
对于合同期限,你能和公司协商成功是最好,但是公司有权决定你的合同期限.
其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一定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不知道你对于公司的重要性是多大,如果觉得半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可能不和你续签合同,那半年的劳动合同签了也是可以的.
你的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没有明确表态,你可以继续上班.如果上班一个月满后,企业仍没有和你签订新的合同,则将视为上一次合同的续签.(
但是,企业可以在8月6日之前的任何一天通知你合同终止.
对于合同期限,你能和公司协商成功是最好,但是公司有权决定你的合同期限.
其实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一定要和你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不知道你对于公司的重要性是多大,如果觉得半年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可能不和你续签合同,那半年的劳动合同签了也是可以的.
2009/07/10回复
狗宝宝1915楼
突然想起问一问,公司今年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社保都买齐了,唯独住房公积金没有买。毕竟每个员工都在公司做了有3年以上(按最迟入职的同事计算),最长的同事是干了9年,大家都已经默许了公司不帮我们买住房公积金一事。社保又按最低的买(1472元)。在2008年7月前公司原名是A,后来注销了A公司,2008年8月重新开了B公司,员工的劳务关系就从A公司转入B公司。
1. 如果突然有同事唔做想要取回甘多年的住房公积金还有社保没有按实际工资购买的部分的话,又是点样计?
2. 有买社保是不是就等同于与这间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有同事在这间公司(A+B)做了10年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或都是在后期B公司做了10年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
3. 以前公司是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的,甘样如果有同事是做了10年了,可吾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就算公司以后都是以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若公司到了后期要解雇该位员工,除补给该员工10个月工资外,还有什么要补发?前提下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或以上。
首先谢谢啦~~
1. 如果突然有同事唔做想要取回甘多年的住房公积金还有社保没有按实际工资购买的部分的话,又是点样计?
2. 有买社保是不是就等同于与这间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有同事在这间公司(A+B)做了10年了,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或都是在后期B公司做了10年是不是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
3. 以前公司是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的,甘样如果有同事是做了10年了,可吾可以直接视同以无固定期员工呢?就算公司以后都是以一年一年的签订合同。若公司到了后期要解雇该位员工,除补给该员工10个月工资外,还有什么要补发?前提下该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或以上。
首先谢谢啦~~
2009/07/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