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这是一条多么艰辛的路啊!单是从哪里找到一个专业的收费合理的律师我就捉破头皮,再来真的进行了,取证,听证,开庭,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吧。保险公司应该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助阵吧,我怎么和他相比?
再说,缴费期间我的余额不足,这是事实,即使过后有足够的钱,可宽限期已过,这也是事实。接下来没有收到通知,**,我也不为意,没有主动去电话查问,这也是事实。
从这件事情上,吸取教训。也希望能给看到帖子的人提个醒吧!
请保险从业人员指引解决问题的途径
302749家庭理财
(2004-03-29余额342,2004-06-30余额2342,)气愤,从来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告知扣费不成功,保单失效。争辩,是保险业务员责任不到位,导致我丧失了复效保单的机会。客服洋洋得意:缴费是你的责任,通知你缴费不是我们的责任!所以,只能做退保的处理,不能做恢复!
保险公司判我保单失效了,也该通知我一声吧。退一万步说,即使作为退保,也该早早和我联系,退还什么保单现金价值吧?04到现在没有任何关于这份保单的信息啊!如果不是我突然想起,那么是不是就不了了之呢?我的钱就这么送给了保险公司不成?
再说明一下:这个公司的保单我买了三分不同的,其中两份是同时(3月28)买入,同一个业务员。一份是同年的12月,另一个保险业务员。由于只有一份是每五年返还,其他两份交钱就可以了。于是我只关注返还的,但又因为它和另一份金额差不多,所以,多年以后,我以为自己只买了两份保险,把后来买的给忘记了。
现在,就是最关心的失效。其他两份很正常的。好了,请各位保险从业员帮忙指引指引吧。我该怎么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呢?
200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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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桃:
维权?这是一条多么艰辛的路啊!单是从哪里找到一个专业的收费合理的律师我就捉破头皮,再来真的进行了,取证,听证,开庭,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吧。保险公司应该有专门的法律顾问助阵吧,我怎么和他相比? 再说,缴费期间我的余额不足,这是事实,即使过后有足够的钱,可宽限期已过,这也是事实。接下来没有收到通知,**,我也不为意,没有主动去电话查问,这也是事实。 从这件事情上,吸取教训。也希望能给看到帖子的人提个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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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直接上法庭,可以先到保监会投诉.效果很明显呢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67号东宝大厦22楼邮编:510600 电话:(020)38361222 ...
2009/08/18回复
真的嘛?谢谢两位哦!!!
刚才有个业务员来电话,我又刚才找到的资料(也就是那个律师的话)过了一遍,他说明天再给我电话。
我等,希望能有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说到底,我也不想去投诉,投诉保险公司,可到头来也会给业务员带来麻烦吧。大家都是打工的,我真的能理解有时候会有疏忽的地方。
刚才有个业务员来电话,我又刚才找到的资料(也就是那个律师的话)过了一遍,他说明天再给我电话。
我等,希望能有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说到底,我也不想去投诉,投诉保险公司,可到头来也会给业务员带来麻烦吧。大家都是打工的,我真的能理解有时候会有疏忽的地方。
2009/08/18回复
不完全赞同,因为我小孩买的意外就是友邦的,但到期前没通知,代理人也不告知,等扣钱了,才来短信告知。本来我就想退保的,因为感觉贵,后来无端端又交了第二年,不过打电话给客服说明了情况,最后申请什么之类搞了一轮,终于把钱给我退回来了。
2009/08/18回复
没有代理人帮忙服务,这些事情就只能自己去做了,多打几次客服电话催促是肯定有用的。被催促的服务人员第一次不来,第二次不来,第三次肯定是要来的。楼主辛辛苦苦,终于等到了,不容易啊。
您的那位代理真的幸运,有这么好的客户,这么体谅人的客户。投诉真的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做的,我们建议投诉也只是为了完善并且规范这个市场起点作用而已。毕竟我们都想看到一个健全的保险市场,大家都不需要走弯路,不需要蒙受无故的损失……

您的那位代理真的幸运,有这么好的客户,这么体谅人的客户。投诉真的是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做的,我们建议投诉也只是为了完善并且规范这个市场起点作用而已。毕竟我们都想看到一个健全的保险市场,大家都不需要走弯路,不需要蒙受无故的损失……

2009/08/19回复
八月下旬,再给位的指引下,到保监会提交了投诉,上星期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说可以看看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否可以垫交到今年,如果可以就能办理保单的复效。
今天再次接到通知,必须要到保险公司现场补交费用,从04年算起,还要加上每年的利息,大约6000块。
想请问一下,这样子的处理方式是否适当?能接受吗?
今天再次接到通知,必须要到保险公司现场补交费用,从04年算起,还要加上每年的利息,大约6000块。
想请问一下,这样子的处理方式是否适当?能接受吗?
2009/09/07回复
八月下旬,再给位的指引下,到保监会提交了投诉,上星期接到保险公司的通知,说可以看看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否可以垫交到今年,如果可以就能办理保单的复效。
今天再次接到通知,必须要到保险公司现场补交费用,从04年算起,还要加上每年的利息,大约6000块。
想请问一下,这样子的处理方式是否适当?能接受吗?
今天再次接到通知,必须要到保险公司现场补交费用,从04年算起,还要加上每年的利息,大约6000块。
想请问一下,这样子的处理方式是否适当?能接受吗?
2009/09/07回复
有问题投诉保监会是最好的,楼主真善良!遇到这个的客户真是代理人的福气。
2009/09/16回复
你好!看了你的帖子,让我感觉到有这么一种行为的同行觉的羞耻,也觉的你很不幸。如果该保险公司和该公司的业务员在保单要续保的期间和保单要失效的时候都没有通知你的话,那该保险公司或业务员得负全部责任。你完全可以起诉他们。买保险,选择公司和业务员都是很重要的。
2009/09/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