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生大儿子的时候,产后休息还不够3个月,本来请回来顶偶位子的人不甚压力走掉,熟悉公司运作的一位助理又刚好怀孕,整个部门立立乱。公司软硬兼施要求提早上班,承诺剩下的产假可以上班之后慢慢补休。权衡利害后于3个月后开始重回工作岗位,每周看那天不太忙就把剩下的产假半天,一天的补休。可是好景不长,休假的时候老是碰到老总找人找不到,屡有不满,但他又不好发作,终于有一次公司会议结束后对我说了一句至今奉为经典的话: xx,国家规定给你的假期公司不会不给你休,但你不能不上班啊!我晕,一直上班的话这假怎么休呢?估计这老总还在为自己得体的要求暗自欢喜。 我装傻,我装傻,我继续休!不知各位工作的妈妈又休了多少产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