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点说明哦,1.这个经验之谈完全是从保护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2.至于中介费多少,怎么方式来付,什么时候收楼之类的细节全部都可以用合同来约定;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谈的;我甚至有朋友付完定金就开始装修然后入住了;3.‘定金给中介’的建议,当然不是指那种公司资产还小于定金的小中介啦,这一条建议涉及的是定金的资金安全。
抛砖引玉,欢迎大家继续补充~
买房的经验教训,字字如血
1038380房产楼市
1.看房不够仔细,没有看清房子是否有漏水裂缝。下定金的决定做得有点仓促,应该尽量砍价,
或者在砍价无望之前提下再提出别的要求,例如附送家电,缩短收楼时间等等。
2.签三方合同没有规避贷款可能贷不到的风险。应该加上贷不成功就合同自动终止。
3.中介费没有砍到最低。应该可以砍到1.5个点。
4.中介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付了一大笔60%。应该等到贷款批下来了再付第一笔,最后收房的
时候再付最后一笔。这样可以避免贷款不成功或者其他原因中止交易时,白交一笔中介费。
5.签三方合同时,不该把收楼时间约定为银行放款的那一天,这个时间对公积金贷款来说
太漫长。应该约定为为过户那一天,毕竟业主没有住这套房,跟他谈一谈应该没问题。
6.不该把订金直接给了业主。应该给中介,跟中介要一个收据,然后中介把这钱再给业主,
业主再给中介一个收据,形成一个三角关系。这样中介为了不受损失,对交易的安全性
会更加负责。
7.合同中没有约定,如果业主违约,那么中介费买方不承担。
8.订金是以现金的方式付给业主的,应该用银行转帐的方式更安全。
9.和按揭公司没有以合同的形式约定按揭费用(金额总额和分批付款时间)。不要相信任何人
的口头承诺,凡事立合同为据。
2010/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