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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湾路买了套二手房,买的时候,就怕有户口在这套单位上,拿复印证到派出所查,人家不让查,到街道也查不到.所以就买下来了.等于房产证拿到手上才发现原业主的户口未曾迁走?我等于是第三手,未迁走户口的是第一业主,我们都不知道拿他什么办法?二手业主是07年从第一业主手上买过来的,而第一业主却在08年将他的女儿迁出来.那第一业主肯定就不肯迁走户口.公安局说,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新的户口簿,但是不能有强硬的手续来让对方迁出.请问各位MM有何方法将第一业主迁走?
查看原文我的情况跟你的很相似,我在07年中从二手业主买过来,是第三手业主。一手业主在08年还将他刚出世的儿子迁进来。上个月查到一手业主电话,联系上他,他答应迁走,但没几天就发现已经停机了,正无赖。 今天刚去海珠区公安局问过,要求我写份知情报告书然后带齐手续可以迁进来,变成一房两户,但他的属于挂空性质。 因为现在准备生小孩,还是很担心以后小孩读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