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IDEA! MOTHER'S!
[ 本帖最后由 aalyn 于 2010-5-19 22:36 编辑 ]
玥妈咪:
应该在与上手业主签买卖合同时就有约定,并白纸黑字注明。我就是这样,买二手房时限原户主在一个月内签户口或保证户口是空的,另留下#万元房款及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结果,原房主在办理过户后想赖皮不签女儿的户口(她女儿在铁一读高三,她说等她女儿上大学才签)我的律师发信给她:要摩在合同限定时间内签户口,要摩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包括:退房款、理赔误工费、装修费及精神损失等),原业主收信后,立马签户。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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